不可以,貸款還應該帶以下資料:1。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明、固定住所證明;2.婚姻狀況證明;3.銀行流水;4 .收入或個人資產證明;5.信用報告;6.貸款用途計劃或聲明;7.銀行要求的其他信息。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壹條申請個人貸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貸款申請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2.別人可以用我的購房合同和身份證貸款嗎?
只有當別人持有購房合同時,他們才能不貸款,並且他們還需要提供身份證件,收入證明和其他文件來辦理貸款。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以下資料:
壹、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居住證明);
二、借款人家庭穩定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所有權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主管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擔保人同意提供書面擔保文件和擔保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擴展數據: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貸款人應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追究借款人的違約責任:1。借款人未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信息,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或權利,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的;六、借款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押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規定落實新的擔保或新的抵(質)押物。
第三,拿著別人的購房合同和身份證復印件,房子還有貸款可以貸款嗎?
如果妳在房子裏進行兩次抵押貸款,但金額相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