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壹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壹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二、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三、壹般在二十年以內,且貸款到期日原則上不能超過借款人的65歲的年齡。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的規定。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期限為1年以內的,執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期限為1年以上的,則於次年初執行新的利率。
四、?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和1%買方繳納)征收方法:按照基準稅率征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註:首次購買和普通住宅同時具備才可以享受優惠,契稅的優惠是以個人計算的,只要是首次繳契稅都可以享受優惠。若買方購買的房產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3%。
五、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利率執行。當國家利率調整時,其貸款利率標準隨之調整,實行壹年壹定(據人民銀行現行規定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利率標準,按等額法計算確定的每萬元貸款月供額)。購房抵押貸款采取按月分期歸還法,借款人必須在繳款專用賬戶內保持壹定的余額,銀行每月在合同約定還款日從該賬戶上扣劃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