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任務是,汽車綠皮書的大部分功能是辦理汽車的過戶,更換汽車的車牌和戶口。除了汽車的大綠皮書,這些業務大多還需要車主的身份證、車輛行駛證等。壹個大綠皮書都搞不定。如果申請貸款抵押,正規貸款機構不僅需要查扣汽車或者在車上安裝GPS,還需要車主的個人信息,否則無法抵押貸款。給別人家送壹本大綠皮書會有什麽後果,拿別人家的綠皮書會有什麽效果?另外,主張丟失大綠皮書的個人,應立即補辦,並在他人手中取回,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補辦壹輛車的大綠皮書,車主需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和行駛證到車管所辦理。大部分只要10元,需要開相應的車驗證。另外,在平時,很多車主基本上都發現自己手裏基本都有車輛登記證。我覺得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車主用貸款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買車。當然,這種登記證大部分會抵押在金融分期機構或者銀行,作為抵押擔保的證明。當全部貸款金額支付後,記得要求相關貸款機構取回此證明。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二
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登記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管所、設區的市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辦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登記業務。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管所可以辦理本行政區域內摩托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的登記業務。有條件的,可以辦理進口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和中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登記。具體業務範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