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貸款可以加名字嗎
有貸款的房子不可以加名字。
貸款的房子壹般情況下是不可以加名字。銀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變更所有人。房貸沒還完,不能辦理“增加***有人”等業務。
“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法律術語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沒有處於權利限制狀態,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
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選擇貸款按揭買房,商品房處於抵押狀態,只有貸款還清,抵押狀態解除後,才能辦理所有權變更。
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方式:
1、贈與
假設房屋產權人張先生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兒子的名字,那麽他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給兒子。
2、買賣
可以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增加妳的兄弟為房屋***有人。
3、析產
以房屋析產登記增加房屋***有權人僅適用於夫妻之間。如果妳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選擇贈與、買賣方式外,還可以選擇房屋析產登記。
貸款中可以加名字嗎
貸款中的房子可以加名字。相關辦理流程為: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妳們壹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3、繳納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條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有。***有包括按份***有和***同***有。
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嗎
不可以。
貸款的房子壹般不可以加名字,貸款買房之後,如果處於還房貸的期間的話,房產證上是不能夠加名字的。因為房產證要加名字屬於“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而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不能處於權利限制狀態,但貸款買房的房屋是處於抵押狀態的,自然就沒辦法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貸款買房後想要給房產證加名字的話,必須先把貸款還清,並辦理了房屋抵押解除手續,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了,擁有了房屋所有權,才能夠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是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算作個人婚前財產,婚後仍然處於還房貸期間,但又想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話,可以用轉為抵押貸款的方式來“曲線加名”。也就是找壹家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借錢還清了貸款後,就可以辦理加名手續,然後再在加名後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很多購房者可能不清楚,有貸款的房子是不能隨便加名字的。因為如果妳貸款買房,這房子就是妳和銀行***有財產,沒有銀行的同意,妳不能隨意變更房屋產權。
當然也不是壹點辦法都沒有,理論上是有兩種操作方式,第壹種方式是征得銀行同意,變更產權加名字;第二種方式還清銀行貸款,變更產權加名字。不過綜合我實際操作經驗,第壹種方式可行性極低,第二種方式可行性較高。
不還清銀行貸款,房屋所有權屬於妳和銀行,變更產權必須征得銀行同意。
首先妳要明白,房產局就是壹個辦理產權變更的機構,用政府的信用保證妳產權的歸屬性、法律性,其他沒有權利管理。理論上產權屬於妳的,只要妳不違背法律法規,妳想轉讓給誰,房產局是沒有權利阻止妳變更產權的。
其次在妳沒有還清貸款前,房子並不是屬於妳個人的,是屬於妳和銀行***有的。妳是借銀行的錢購買的房屋,房屋產權屬於抵押物,所以妳對這個抵押物做任何的變動,必須得到另外的產權人——銀行同意。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妳和銀行合作開公司,妳隨意變更公司的股權,必須得到大股東銀行的同意,否則壹個不稱職的人會導致股價下跌,進而影響銀行的利益。
銀行有這項服務內容,實際操作中都會拒絕加名。
壹般而言大部分銀行是有這項服務的,但是實際操作中基本等同沒有這項服務,因為就算妳成功申請這項服務,最後也有可能得到銀行拒絕加名字的回復。這是因為銀行基本沒有動力推動這項服務,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1、銀行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卻無利可圖
加名字的操作實際上是更換抵押人的操作,比妳買房貸款時申請貸款流程還要復雜,等同用兩個人的名義重新申請貸款,在這過程中妳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可是銀行卻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去更改,銀行賺取的利息依然如故,所以妳想想看,銀行有沒有動力去幫妳加名字。
2、更換貸款人,提高銀行資金風險
妳的購房貸款業務在銀行的業務體系本來是零風險,因為妳已經通過貸款審核,並且按時還款。如果更換貸款人,無形之中增加銀行的資金風險,畢竟貸款人換了,銀行不是貸款給妳壹個人,變成兩個人,也許妳認為兩個人還貸款不是更保險嗎?
銀行的風險評估不是這樣評估的,增加壹個貸款人,這個貸款人的財務能力和還款能力對銀行而言是陌生的,無形之中增加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