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承擔以下責任:
1,壹般擔保責任。
它所承擔的責任是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保證人應對其承擔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責任。
債權人給付責任是指當債務達到償還期限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擔保為壹般擔保時,保證人有抗辯權,即在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或未能強制執行擔保物權之前,保證人有權拒絕債權人的還款請求。共同擔保人沒有這種權利。
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是保證人,包括有能力代為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
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與第三人協商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稱為債務承諾。債務承諾屬於債務轉移的範疇。根據不同的標準,債務承諾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根據債務承諾的數額,債務承諾可以分為全部債務承諾和部分債務承諾。根據債務人對轉讓的債務是否仍負有責任,債務承諾可分為免責債務承諾和共存債務承諾。因為無論是承擔全部還是部分債務,當事人都可以自由約定原債務人是否仍對轉讓的債務承擔責任。如果不是,這將是壹個獲豁免的債務承擔,如果是,這將是壹個共存的債務承擔。
第三人提供擔保時,第三人之所以為債權人提供擔保,通常是基於其對債務人人際關系和償債能力的評價和預期。債務人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他人,將改變第三方提供擔保的前提條件和心理預期,增加第三方的債務償還風險。為了保護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據該條的規定,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行為會對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產生什麽影響,直接取決於債權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同意。
銀行貸款不支付給擔保人會有什麽後果?
通常,銀行貸款擔保分為兩種:壹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在借款人尚未向銀行貸款的情況下,擔保人需要承擔壹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
壹般擔保責任是指在借款人資產全部清償貸款後,擔保人需要承擔剩余部分的貸款。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借款人壹樣,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如果借款人不能變更貸款,銀行可以要求擔保人清償債務。
如果銀行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要承擔什麽後果?
如果銀行貸款沒有支付,擔保人的後果將取決於擔保的形式,具體來說:
1.壹般擔保。在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糾紛未經過審理或仲裁,且借款人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無法償還貸款之前,保證人可以拒絕銀行承擔保證責任和還款的請求。
2.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合同明確約定擔保人擔保責任的,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銀行有權要求擔保人還款。如果沒有撥備,銀行會對借款人的資產進行清算和償還,直到借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需要償還剩余的貸款。
個人貸款類型:
1,住房貸款
住房貸款是個人可以申請的最常見的貸款之壹。壹方面是因為目前房價普遍較高,很多人只能貸款買房;另壹方面,住房貸款利息相對較低,同時金額也較大,期限較長,相對容易申請,使得住房貸款在個人貸款中比較受歡迎。
2.消費貸款
消費貸款是針對消費的貸款,根據消費目的不同,可分為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和壹般商品消費貸款。其中,住房和汽車消費貸款基本需要抵押或擔保。除非妳的銀行信用非常好,可以申請信用貸款,否則申請起來沒那麽容易。3.經營性貸款
商業貸款是用於企業經營的貸款。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和小企業主均可申請此類貸款。而且現在國家政策是鼓勵銀行給這些小企業家貸款,所以申請這種貸款比以前容易。當然,大部分這類貸款的申請仍然需要抵押、擔保或質押。
4.個人質押貸款
如果妳有股票、債券、基金、保單等有價證券,可以質押給銀行,申請個人質押貸款。個人質押貸款壹般期限較短,因為有價證券的價值可能隨價格變化,期限過長會增加銀行的風險。壹般情況下,貸款金額會在質押物的現有價值下進行貼現。
不向擔保人還貸會有什麽後果?
分兩種情況。
1.擔保人無力償還。借款人貸款逾期後,銀行會第壹時間找借款人本人還款。如果長期不還款,那麽銀行會找擔保人督促借款人還款,然後要求擔保人還款。擔保人無力還款,這種情況不會坐牢。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和借款人盡可能的還清所有貸款。
2.擔保人有償還能力。貸款逾期後,如果借款人有能力還款但不還款,銀行會起訴借款人。要求擔保人還款時,如果擔保人有還款能力,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並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拍賣擔保人的房產和汽車產品。所以,如果他拒絕履行,有可能坐牢,也會有罰款。
1.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壹定利率貸出貨幣資金並必須歸還的壹種信貸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現、透支和其他借貸資金。銀行把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通過貸款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二、小額信貸的風險審查
貸款風險的出現往往始於貸款審核階段。基於司法實踐中的糾紛,我們可以看到,貸款審查階段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幾個環節。
(1)審查內容遺漏了銀行的貸款審查人員,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壹項細致的工作,需要調查人員對貸款主體的資質、資格、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調查和考察。
(2)在實踐中,壹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貸款審查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缺乏盡職調查,因此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行為,容易造成信用風險。
(3)很多錯誤的判斷都是因為銀行沒有聽取專家對相關內容的意見,或者是專業人士做出專業的判斷。在貸款審查過程中,不僅要查清事實,還要從法律、財務等方面對相關事實做出專業判斷。在實踐中,大多數貸款審查過程並不十分嚴格和到位。
三、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1)審查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包括其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如為企業,應審查借款人是否合法設立,是否具備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並查驗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關註相關證書是否通過年檢或相關驗證。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檢查借款人的註冊資本是否適合貸款;審查是否存在明顯的抽逃註冊資本的情形;過去的貸款和還款;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違法情況是否可能影響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