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之約是什麽意思?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同壹事項訂立了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合同。通俗地說,就是壹個內,壹個外。國外的文案通常不能代表雙方的真實意思,壹般是為了逃避國家稅收。對內,往往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這種所謂的陰陽合同,其實是壹種違法行為,會給當事人帶來很多潛在的風險。
陰陽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合同法,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陰陽合同只是為了個人利益,不是為了國家利益,所以只有陽合同中關於房價的部分被認定無效,其余部分有效。
在司法實踐中,骯臟合同被視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因此通常被認為是有效的。如果壹方要求繼續履行,那麽另壹方應該履行。這樣,買方很難以合同無效為由解除合同。
簽陰陽合同有什麽風險?
首先,對於賣家來說
1,面臨合同被宣布無效的風險。
買房後,當房價呈下降趨勢時,買方可能會以存在陰陽合同為由,試圖通過宣告無效等訴訟方式撤銷交易。即使賣方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認合同其他條款仍然有效,也面臨實際履行損失、利息損失、房價下跌損失。
2.無法全額收回房款的風險。
陰陽合同存在差價且無銀行監管,買方可能不按期支付超出備案價的房款或惡意要求以備案價成交。賣家如果采取協商起訴的形式,將面臨很高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
第二,對於買家來說
1,無法獲得高額貸款的風險
由於楊合同在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的價格較低,買受人申請銀行抵押貸款時,銀行會根據備案價格和評估價格綜合評估貸款金額。尤其是在二手房貸款政策收緊的情況下,銀行很可能會按照備案價或評估價的下限發放貸款。這將導致買方的實際貸款額減少。
2.再次銷售時承擔更高費用的風險。
由於在政府相關部門備案的價格低於實際交易價格,購房者未來在出售房屋時可能面臨承擔高額個人所得稅等稅費的風險。
3、合同不成立的風險
如果買賣雙方在楊合同中約定了壹個虛假的交易價格以避稅,賣方要求以真實的交易價格訂立壹個負合同,如果買方不同意,負合同就無法訂立,那麽買方就失去了買房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