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絡信貸起源於英國,隨後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為:網絡信貸公司提供平臺,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在傳統P2P模式中,網貸平臺僅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網貸平臺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壹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規範,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壹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血本無歸。
二、債權轉讓模式能夠更好地連接借款者的資金需求和投資者的理財需求,主動地批量化開展業務,而不是被動等待各自匹配,從而實現了規模的快速擴展。它與國內互聯網發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標客戶群體息息相關,幾乎所有2012年以來成立的網貸平臺都是債權轉讓模式。
因為信用鏈條的拉長,以及機構與專業放貸人的高度關聯性,債權轉讓的P2P網貸形式受到較多質疑,並被諸多傳統P2P機構認為這“並不是P2P,而且出了風險會影響P2P行業”。
三、因為通常擔保公司風控能力較弱,融資租賃公司、保理公司次之,小貸公司稍強,證券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等實力較強的持牌正規金融機構風控能力最強,風控水平最高,因此,這幾類P2B平臺裏面,第壹種風險較大,第二種、第三種風險次之,第四種和證券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等實力較強的持牌正規金融機構合作的平臺,如無界財富、民生易貸,風險最低,安全性最高,最值得投資者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