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款買過壹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2、貸款買過二套以上房,後來全部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征信系統裏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3、夫妻兩人,壹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壹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貸款未還清算二套房以上;
4、貸款買過壹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
5、全款買過壹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6、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壹套住房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7、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
8、個人名下有壹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壹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9、夫妻兩人,壹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壹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10、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壹套已還清,另壹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二套房以上。
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區別如下:
1、首付款比例不同。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額度不同。購買首套自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30萬,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10萬,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20萬,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10萬,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
3、利率不同。購買首套自住房的,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綜上所述,壹套二套房具體的認定標準和政策要求可能會因地區而異,例如有些地區可能對購房人的婚姻狀況、家庭成員等因素也會進行考慮。建議咨詢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銀行或房地產中介機構,以獲取準確的認定標準和政策指引。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壹)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壹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壹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壹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