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明確限制。只要財產來源合法,壹個人可以自由購買多套房。但是,某些地區存在房屋限購政策,意味著在該地區購房數量,購房貸款等會有限制,可以選擇其他地區或者全款購買。另外,房屋類型不同購房政策也有差別,例如商品房全款購買不限制數量。通常來說,購買首套房優惠政策比較大,在銀行按揭、首付的比例要求體現。
房屋的變更登記的流程:
1、更正登記,是指已經完成的登記,由於當初登記手續的錯誤或者遺漏,致使登記與原始的實體權利關系不壹致,為消除這種不壹致的狀態,對既存的登記內容進行修正補充的登記。故更正登記的目的是對不動產物權登記訂正錯誤、補充遺漏。進行更正登記的主要內容是:
(1)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
(2)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符合這兩種情形之壹的,登記機構應當進行更正登記。
2、更正登記的對象是:
(1)登記錯誤,是指雖然登記簿上有記載,但是所記載的內容與不動產真實狀態不壹致;
(2)登記遺漏,是指因消極的行為而使登記簿的記載與不動產的現實情況發生抵觸,應當登記的內容未予登記。更正登記可以由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出,也可以由登記機關自己依職權進行。
3、異議登記,是將事實上的權利人以及利害關系人對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所提出的異議記入登記簿的登記。其效力是,登記簿上所記載的權利失去正確性推定,第三人也不得主張依照登記的公信力而受到保護。因此,異議登記的目的在於對抗現實登記的權利的正確性,中止不動產登記權利的正確性推定效力和公信力,是為了阻卻登記公信力而設置的壹種預防措施,借以排除第三人的公信力利益;
4、申請異議登記的條件是利害關系人提出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符合這個要求,利害關系人就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異議登記的後果是,申請人應當自異議登記之日起的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確權。超過15日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效,原來的物權登記排除異議登記的阻礙。異議登記不當,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構成侵權行為,權利人可以依據本條或者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規定,請求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
5、預告登記,是指為了保全債權的實現、保全物權的順位請求權等而進行的提前登記。預告登記與壹般的不動產登記的區別在於:壹般的不動產登記都是指不動產物權在已經完成的狀態下所進行的登記,而預告登記則是為了保全將來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而進行的登記。預告登記完成後,並不導致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或者變動,只是使登記申請人取得請求將來發生物權變動的權利。納人預告登記的請求權,對後來發生與該項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行為,具有排他的效力,以確保將來只發生該請求權所期待的法律後果。預告登記應當以當事人的自願為原則。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1、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2、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3、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4、其他相關事項。
綜上所述,壹個人名下可以購買幾套房產的問題,在我國相關的法律中並沒有進行單壹明確的規定,不同省市地區對於購房數量的政策都是有著不同的規定的,當事人需要結合當地的購房數量政策來嚴格的遵守並執行。房產屬於不動產的壹部分,需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壹)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