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最後壹天,央行就貸款利率重磅發聲!
中國人民銀行3月31日發布公告稱,為維護貸款市場競爭秩序,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所有貸款產品均應明示貸款年化利率。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日利率不應比年化利率更明顯
公告表示,所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在網站、移動端應用程序、宣傳海報等渠道進行營銷時,應當以明顯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並在簽訂貸款合同時載明,也可根據需要同時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應比年化利率更明顯。
記者註意到,當前部分貸款產品的信息仍是顯示日利率而非年利率。
“網上貸款有個潛規則是著重宣傳日息,年利率有時可能也會標註出來,但往往會用很小的字號,不容易被註意到,我當時就被日息迷惑了。”壹位曾經用過互聯網平臺貸款的金融消費者對記者表示。
比如,某外賣App借款產品的宣傳頁面也僅顯示“1000元用壹天,利息最低0.3元”的介紹。
來源:某外賣App
記者在某銀行App上也發現,該行貸款產品在宣傳頁面只是顯示日利率0.025%起,並未明確標註年利率。
銀保監會日前明確指出,壹些機構或網絡平臺在宣傳時,片面強調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優厚條件。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課題組此前也強調,部分小貸產品給消費者展示的基本是日利率,換算為年化利率後,息費均高於銀行信用卡業務。
遏制金融機構惡性競爭
此次公告是監管部門強化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的重要舉措。消費金融專家蘇筱芮表示,“此前部分金融機構、互聯網平臺在展業過程中不披露、少披露貸款利率或存在誘導,涉嫌侵害金融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不利於消費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蘇筱芮強調,監管此舉旨在從金融營銷宣傳環節切入,統壹貸款利率的披露方式,既能夠遏制金融機構利用不當宣傳的漏洞實施惡性競爭,也能夠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長遠來看有利於促進消費金融市場的良性競爭。
值得壹提的是,此次公告明確,貸款年化利率應以對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貸款成本與其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並折算為年化形式。其中,貸款成本應包括利息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各類費用。貸款本金應在貸款合同或其他債權憑證中載明。若采用分期償還本金方式,則應以每期還款後剩余本金計算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近幾年,貸款市場亂象頻發,除了數據安全、暴力催收等,利率的標準不壹、不透明等也是問題之壹。”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表示,對於分期償還類借貸產品利率的計算方式,業內也存在爭議,有的采用是名義利率(APR),有的采用內部收益率(IRR),壹般來說,IRR的標準更加嚴格。後續,在利率信息透明的基礎之上,借款人對於利率的關註和對比性會更強,同類產品中,利率高的產品會受到比較大的影響。
蘇筱芮表示,公告標註了IRR方式來計算成本,並給出了壹次還本付息、分期償還兩類方案,既能夠統壹貸款利率的計算方式,也為機構在後續實踐中提供有效參照。
另外,公告稱,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存款類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以及為貸款業務提供廣告或展示平臺的互聯網平臺等。
業內專家也提醒,為貸款業務提供廣告或展示平臺的互聯網平臺或成監管“窪地”,部分互聯網平臺的貸款業務來源十分多樣化,後續是否能夠依規執行仍有待考量。
原題:《央行出手!這些貸款套路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