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地購房家庭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本地購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買家需要什麽信息?
1,個人住房貸款申請;
2.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擁有中國大陸居留權的境外和外籍自然人護照、親屬證明、回鄉證等身份證件);
3.經辦銀行認可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證明;
4、合法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及相關批準文件;
5.抵押物或質押物權益清單、權屬證明、被拆遷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貸款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6.擔保人出具的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7.借款人擬提供貸款銀行質押的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憑證、憑證式國債等;
8.借款人自籌購房資金的相關證明;
9、房屋銷售(預售)許可證或房地產產權證(現房)(復印件);
10.借款人配偶及其* * *申請貸款的,貸款申請表還應填寫配偶相關信息,並出示結婚證、戶口本等。
11.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買房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1.房子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房主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唯壹證明。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進行房屋交易,對於買方來說,拿不到房子存在很大的風險。房主可以抵押或轉賣房產證,即使將來沒有取得,房主也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子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清晰。
有些房子有多個所有者,如繼承人、家庭和夫婦。為此,買方應與所有業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 * *人擅自處分* * *擁有的房產,那麽未經其他* * *人同意,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壹般無效。
3.交易房屋是否出租。
有些二手房過戶的時候有物質負擔,即使是別人租的。如果購房者只看房產證,關註過戶手續,而不關註是否有租約,那麽很有可能購房者得到的是不能及時入住或使用的房產。因為中國包括大部分國家都承認“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與之前成立的租賃合同相競爭。這壹點在實踐中被很多買家和中介公司忽略,也被很多賣家利用,從而引發更多的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楚。
二手房買家要註意土地使用性質,是劃撥還是出售。劃撥土地壹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出售時,業主已繳納土地出讓金,買方對房屋享有更完整的權利。還要註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壹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只有40年,業主使用了十幾年,那麽對於買方來說,衡量是否應該以同地段土地使用權70年的商品房價格為準,就有點不劃算了。
5.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壹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二手房貸款時為購房者提供零首付服務,即購房者交的錢全部可以從銀行騙貸。買家認為自己占了便宜。不知道如果銀行發現,所有責任可能都是他自己承擔。
6、合同是否明確。
二手房買賣合同雖然不需要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樣全面,但也要明確規定壹些細節,如合同主體、權利保障、房屋價格、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簽訂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