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
4.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5.借款申請人是購房人,購買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6.自籌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7.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及其他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8.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
9.提供符合要求的擔保方式
二、貸款材料
1.《煙臺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壹式2份
2.身份與婚姻證明(申請人、配偶、***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身份證原件(可使用電子證照)
⑵戶口簿(含首頁和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
⑶結婚證原件(可使用電子證照):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可使用電子證照)與離婚協議書原件、法院判決書原件;配偶死亡沒有進行戶口註銷的,需提供死亡證明原件
3.二手房交易實現網上簽約的提供煙臺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註:未實現網上簽約的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提供不動產登記部門制式合同)
4.已付房款單據原件
5.交易材料
⑴山東增值稅普通發票(代開)原件
⑵稅收完稅證明原件
⑶過戶後的不動產權登記證原件(可使用電子證照)
三、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申請人提交貸款申請材料(提示:借款人應在過戶交易完成並取得新《不動產權證書》3個月內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2.貸款受理:受理人員對貸款申請進行初審,做出初審意見;
3.簽訂借款合同;
4.貸款審查:貸款審查人員對初審材料進行復核;
5.貸款批準:貸款審批人員對復核後的貸款進行審批;
6.抵押登記:申請人辦理貸款抵押手續(提示:購買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抵押);
7.發放貸款:按照抵押登記順序發放貸款。
重要提示:
1、貸款申請期限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 申請組合貸款的需咨詢委托銀行關於商業貸款部分的辦理流程及手續;
3、 已向賣方支付全額購房款的,貸款不予受理。
4、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工作、住址、電話等有變化,要及時告知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委托銀行。
公積金咨詢熱線:12329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6669257
芝罘區:2118909 開發區:6113194
萊山區:6906393 福山區:2130667
牟平區:8947089 長島縣:3212102
萊陽市:7214683 海陽市:3107705
棲霞市:3375569 龍口市:8577880
蓬萊市:3355355 萊州市:2170907
招遠市:8225050 高新區:692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