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開發銀行所發放的貸款按條件劃分,有硬貸款、軟貸款和贈款三類。硬貸款的貸款利率為浮動利率,每半年調整壹次,貸款期限為10~30年(2~7年寬限期)。軟貸款也就是優惠貸款,只提供給人均國民收入低於670美元(1983年的美元)且還款能
力有限的會員國或地區成員,貸款期限為40年(10年寬限期),沒有利息,僅有1%的手續費。贈款用於技術援助,資金由技術援助特別基金提供,贈款額沒有限制。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按方式劃分有項目貸款、規劃貸款、部門貸款、開發金融機構貸款、綜合項目貸款、特別項目執行援助貸款和私營部門貸款等。
1.項目貸款,即為某壹會員國或地區成員發展規劃的具體項目提供貸款。這些項目應該具備效益好,有利於借款會員國或地區成員經濟發展,借款會員國或地區成員有較好的信用等三個條件。貸款的程序主要是:項目確定、可行性研究、實地考察和預評估、評估、準備貸款文件、貸款談判、董事會審核、簽署貸款協定、貸款生效、項目執行、提款、終止貸款脹戶、項目完成報告和項目完成後評價。項目貸款是亞洲開發銀行主要和傳統的貸款方式。我國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多數是項目貸款。
2.規劃貸款,是對某會員國或地區成員某個需要優先發展的部門或其所屬部門提供資金,以便通過進口生產原料、設備和零部件,擴大現有生產能力,使其結構更趨合理化和現代化。亞洲開發銀行為便於其監督規劃的進程,將規劃貸款分期執行,每壹期貸款要同執行整個規劃貸款的進程聯系在壹起。
3.部門貸款,是對其會員國或地區成員與項目有關的投資進行援助的壹種形式。這項貸款是為提高所選擇的部門或其分部門的執行機構的技術與管理能力而提供的。
4.開發金融機構貸款,是通過會員國或地區成員的開發性金融機構進行的間接貸款,也稱中間轉貸。我國接受亞洲開發銀行的第壹筆貸款就是這種貸款,金額為1億美元,由中國投資銀行承辦,主要用於小企業改造。
5.綜合項目貸款,是對較小的會員國或地區成員的壹種貸款方式,由於這些國家的項目規模較小,借款數額也不大,為便於管理,亞洲開發銀行便把這些項目捆在壹起,作為壹個綜合項目來辦 理貸款手續。
6.特別項目執行援助貸款。為了使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的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避免因缺乏配套資金等不曾預料到的困難而使項目繼續執行受阻,亞洲開發銀行提供項目執行援助貸款。
7.私營部門貸款,分為直接貸款和間接貸款兩種形式。直接貸款
是指有政府擔保的貸款,或是沒有政府擔保的股本投資,以及為項目的準備等提供的技術援助;間接貸款主要是指通過開發性金融機構的限額轉貸和對開發性金融機構進行的股本投資。
8.聯合融資,是指壹個或壹個以上的區外經濟實體與亞洲開發銀行***同為會員國或地區成員某壹開發項目融資,主要有五種類型:(1)平行融資,是指將項目分成若幹個具體的獨立的部分,以供亞洲開發銀行和其他區外經濟實體分別融資。 (2)***同融資,是指亞洲開發銀行與其他經濟實體按照商定的比例,對某會員國或地區成員的壹個項目進行融資。 (3)傘形融資或後備融資。這類融資在開始時
由亞洲開發銀行負責項目的全部外匯費用,但只要找到聯合融資的其他經濟實體,亞洲開發銀行中相應的部分即取消。 (4)窗口融資,是指聯合融資的其他經濟實體將其資金通過亞洲開發銀行投入有關項目,聯合融資的其他經濟實體與借款人之間不發生關系。 (5)參與性融資,是指亞洲開發銀行先對項目進行貸款,然後商業銀行購買亞洲開發銀行中較早到期的部分。 在以上這些聯合融資形式中,平行融資和***同融資所占的比例最大。 技術援助可分為項目準備技術援助、項目執行技術援助、咨詢技術援助和區域活動技術援助。
1.項目準備技術援助,用於幫助會員國或地區成員立項或項目審核,以便亞洲開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項目投資。
2.項目執行技術援助,這是為幫助項目執行機構(包括開發性金融機構)提高金融管理能力而提供的。亞洲開發銀行壹般通過咨詢服務、培訓當地人員等,來達到提高項目所在地會員國或地區成員的金融管理能力的目的。在這項技術援助中,僅其中的咨詢服務部分采用贈款形式,而其余部分采用貸款形式。
3、咨詢性技術服務,用於援助有關機構(包括亞洲開發銀行執行機構)的建立或加強,進行人員培訓,研究和制定國家發展計劃、部門發展政策與策略等。以前亞洲開發銀行的咨詢性技術援助多以贈款方式援助,後來以貸款方式提供的援助越來越多。
4.區域活動技術援助,用於重要問題的研究,開發培訓班,舉辦涉及整個區域發展的研討會等。這項援助多采用贈款方式來提供。技術援助項目由亞洲開發銀行董事會批準,如果金額不超過35萬美元,行長也有權批準,但須通報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