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已在旬邑縣啟動。可以咨詢縣裏的民政局或者區裏的養老保險部門。請參考以下具體信息:
旬邑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實施細則(試行)
為確保我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的順利實施,根據《旬邑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試行)》(旬邑縣〔2009〕207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161號)
壹、投保對象
(1)我縣農業戶籍的農村居民,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現役軍人、勞教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農村“五保戶”未納入新農保實施範圍。
(三)現役軍人退役後可以參加新農保。
(四)勞動教養、服刑人員服刑期間暫不參加新農保,服刑期滿回國後可參加新農保。
二、支付標準和方式
(壹)新農保年繳費標準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參保人可根據經濟承受能力自主選擇繳費檔次。試點期間,按照100元200元的標準繳費的,財政每年補貼30元;按300元標準繳費的,每年財政補貼40元;按400元標準繳費的,每年財政補貼45元;按500元標準繳費,財政每年補助50元。
(2)養老保險費按年繳納,每年繳費年限為10月1至2月1。
三、保險登記程序
(壹)符合條件的被保險人是家庭成員(包括戶主和配偶以及在同壹村登記的子女和配偶,不論戶籍是否分割)。)以單位為單位,持全部參保人員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四張二寸彩色照片到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站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表,辦理登記繳費手續。
(二)村協管員負責核對參保人員相關材料是否齊全,在《參合表》上簽字並加蓋村(居)委會公章,在規定時限內將《參合表》、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報送鄉鎮辦事處。參保農民本人也可直接到鄉鎮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
(三)鄉鎮辦事處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農保信息系統,在投保單上加蓋公章,並在規定時限內將投保單、戶口本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四)縣農保中心復核被保險人相關信息(可與公安部門信息庫進行比對),確認登記信息無誤後,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並及時將相關材料歸檔備案。
第四,付款期限
(壹)續保時,被保險人憑《繳費憑證》和應繳保費到村新農保服務站辦理續保手續。
(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實施時(即起始日為2010,1),60周歲以上人員不繳納保險費,但其家庭成員必須繳納保險費。45歲以上的參保人繳費年限為實際年齡至60周歲,45歲以下的參保人繳費年限必須為15周歲。
(三)因婚姻等原因流動的,原則上按本人流動到所在鄉、村登記參保。已在家鄉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原個人賬戶轉移。農村戶籍人員與城鎮居民結婚的,因無法轉移戶籍,在原戶籍所在地村登記參保。
(四)在本縣工作並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由縣企業養老保險經辦中心為本人出具參保證明;在縣外工作並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由職工參保地的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本人參保證明。被保險人出具的證明應載入家庭成員檔案。
動詞 (verb的縮寫)個人賬戶管理
(1)每月月底前,由縣社保中心將新參保人員和需要變更銀行存折的人員相關信息提供給指定金融機構,委托指定金融機構為新參保人員和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發生變更的人員發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銀行存折。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個人賬戶儲存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註銷信息等。個人賬戶儲存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每年公布的人民幣壹年期存款利率計算。
(二)參保起始日已滿45周歲的人員未按時參保,若幹年後參保繳費人應先補齊所欠養老保險費(含利息,所交保費不享受政府補貼),縣農保中心補繳後可為其建立個人賬戶,補齊個人賬戶信息。對參保繳費期間中斷繳費的,由縣農保中心按規定封存其個人賬戶,封存期間的個人賬戶連續計息。參保人暫停繳費、恢復繳費的,縣農保經辦中心應及時解封其個人賬戶,恢復個人賬戶記錄。
(三)縣農保中心每年對受助人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余額)進行結算審核,並通過信息系統生成個人賬戶余額清單。
(4)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除政府補貼外,其個人賬戶資金壹次性返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1個月內向村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服務站提出申請,報鄉鎮勞動保障所、縣農村養老保險中心審批後辦理繼承手續。
(五)被保險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已支付的金額扣除其已領取的養老金和政府補貼後,余額壹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六、享受養老待遇的條件和標準
(1)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且不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及其符合新農保參保條件的家庭成員,已按規定參保並正常繳費,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可按月享受養老待遇。
1.在保險支付開始日超過60歲的人;
2、查看參保繳費起始日45周歲以上,按規定參保並繳納相應養老保險年限,且年滿60周歲;
3、查保險繳費開始日期未滿45周歲,按保險規定繳費年限15年,滿60周歲。
(2)標準
新農保月養老金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組成。
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
2.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70周歲以上的,增加兩個檔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具體標準為60至69周歲,每人每月55元;70至79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65元;80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75元。
新農保實施後,參保繳費起始日不滿45周歲,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補貼基礎養老金0.5元。
(三)享受城鎮職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幹部、職工,回農村居住的,不享受新農保的養老待遇。
(四)有法定贍養義務且符合參保條件的家庭成員無故中斷繳費的,其父母享受的養老待遇也隨之停止。家庭成員繳費並繼續履行繳費義務後,從家庭成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下月起,父母可以繼續享受養老待遇。
七、新農保養老金。
(壹)鄉鎮辦事處每月通過農保信息系統查詢生成下月符合領取養老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通知單》,村協辦通知參保人員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2)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起開始享受新農保待遇。村協管員負責核對參保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每月在規定時限內將相關材料上報鄉鎮辦。
(三)縣農保中心對相關材料進行復核,按有關規定認定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待遇領取人未享受其他社會保險待遇後,計算其養老金數額,並生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
(4)縣農保中心每月月底前根據新農保待遇領取情況和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情況,編制《新農保基金支付審批表》,送縣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將新農保基金劃撥到支出戶後,金融機構應及時通知縣農保中心。
新農保待遇社會化。縣農保中心向定點金融機構提供待遇支付明細清單和資金轉賬憑證。金融機構及時將支付金額劃入待遇領取人銀行存折等指定賬戶,同時將支付回執發送至縣級社保機構,並在3個工作日內將基金支付明細反饋至縣農保中心。每月月底前,縣農保中心將繳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確認繳費並據此扣劃待遇領取人個人賬戶記錄。
縣農保中心從參保人辦理領取待遇手續後的第二個月開始發放養老金。
(五)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每年5月進行生存驗證(年檢)。逾期未辦理生存驗證手續的,由縣農保中心停發參保人養老金。我將在完成生存證明手續後復職,並在下個月補發已停發的養老金。
(六)待遇領取者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被判刑或勞動教養的,村協辦和鄉鎮辦事處應及時請求縣農保中心停止為其發放養老保險待遇。服刑期滿後,繼續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停發期間的待遇不再補發。
(七)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後第二個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死亡後60日內,通過村協辦、鄉鎮辦事處向縣農保中心申請註銷養老保險關系登記,壹次性領取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基金余額。
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1)參保人在繳費期間跨縣轉移的,由縣農保中心將新的農保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轉移到新的參保地,由新的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參保人員轉入未開展新農保試點地區的,新農保關系暫不轉移,個人賬戶封存,儲存額繼續按有關規定計息。
(二)參保人員戶口在縣內城鎮之間遷移,只轉移保險關系,不轉移戶口資金。
(三)參保人員持戶籍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等相關材料向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參保表》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轉移申請表》。村協管員負責核對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在規定時限內將《參合表》和《轉表》及相關材料上報鄉鎮辦。鄉鎮經辦機構審核無誤後,應將參保、轉移信息及時錄入農保信息系統,按規定時限將《參保表》和《轉移表》及相關材料報送縣級社保機構。轉入縣農保中心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轉出縣農保中心發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轉入函。轉出地縣農保中心收到接收函後,對申請轉入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條件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次月通過指定金融機構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轉入轉出地縣農保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並註銷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四)轉入地縣農保中心確認轉入個人賬戶全額到賬後,及時告知轉入人員,辦理實繳金額,為轉入人員記錄個人賬戶。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需要跨縣流動的,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5)參保人錄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出新農保範圍,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本息返還給他或轉入他指定的受益賬戶,政府補貼、其他補貼及利息並入新農保基金。
九、殘疾人傷殘等級評定和繳費補貼辦法
(壹)殘疾人或其直系親屬向村新農保服務站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殘疾證》申請參保。
(二)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旬邑縣農村居民殘疾評定表》,經本人所在村、鄉審核後上報縣殘聯,由縣殘聯、縣評審委員會對視力可識別人員進行認定;不能直觀鑒定的,在指定的縣醫院進行醫學鑒定後,由縣評審委員會審定。縣評審委員會的審批結論應當向全體村民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村服務站填寫殘疾人登記表,按參保繳費程序辦理參保登記。
(三)被評定為重度、中度、輕度殘疾的參保人員享受政府補貼,由縣農保中心向財政部門申報補貼資金,鄉鎮根據《殘疾人登記表》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表》。
X.資金管理和監督
(壹)縣人民勞動局和財政局是* * *新農保基金管理和保值增值的同壹責任主體。基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收支兩條線,嚴格執行國家現行基金財務會計制度,相關部門按職責對新農保基金進行監管。
(二)縣農保中心根據實際結算時間和方式確定鄉鎮保險費的收繳方式,確保資金流轉的暢通、安全和完整。
(三)縣農保中心要建立社會保險費專用票據的領售制度,做到月結、賬、證、票、物相符。
XI。業務處理
縣、鄉、村三級分別成立新農保經辦機構,分級承擔工作責任。
(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本縣新農保的主管部門,負責政策制定、組織實施、監督管理。
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中心(以下簡稱“農保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宣傳和落實新農保政策;負責鄉鎮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保險費的收繳、儲存和基金管理;負責參保人員資格審查、個人賬戶建立、保險關系轉移、註銷登記審批;負責審核養老金領取者的資格、養老金支付標準和發放情況;負責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和業務檔案的管理和數據統計。
(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鄉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業務工作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具體負責,鄉鎮社保專職幹部具體承辦,鄉鎮社保協管員協助辦理。
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鄉鎮保險費的征繳和結算;負責參保繳費、待遇享受、重新參保、註銷登記資格及相關登記表的審核;配合縣農保中心建立鄉鎮參保人員檔案和個人賬戶;負責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及檔案管理、數據統計。
(三)村委會負責宣傳和落實新農保相關政策。各村成立新農保服務站,村主任兼任站長,並確定壹名協辦人員(壹般由村委會會計兼任)具體辦理相關業務工作。
村裏新農保服務站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參保繳費和村裏享受待遇人員資格的初審上報,增減變動;負責本村保險費的收繳和支付;負責本村參保人員養老金的申請、註銷登記和參保申報;負責本村新農保檔案的管理和統計。
十二、本實施細則如國家和省、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