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張家口風電規劃規模已達1627萬千瓦,已超額完成2020年規劃目標(13萬千瓦)。光伏發電規劃規模為435萬千瓦,與2020年600萬千瓦的規劃目標仍有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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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工作背景
張家口市位於中國“三北”地區的交匯處,是“壹帶壹路”中蒙俄經濟走廊的重要節點城市,京津冀地區重要的生態涵養區和規劃中的新能源基地之壹。依托張家口獨特優勢開展可再生能源應用綜合示範,對於引領可再生能源創新發展、推動能源革命、促進經濟落後地區轉型升級、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為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要求,確保完成《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發展規劃》主要任務,將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建設成為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推動能源消費革命的標桿區域、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窗口區域, 並盡快成為河北省綠色發展的試驗區,為河北乃至全國的能源體制改革積累經驗、提供示範。 以“技術先進、模式創新、綠色示範”為目標,堅持“統籌協調、優中選優”的基本原則,統籌考慮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吸納能力,為建立適合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篩選和運行監測評估機制,全面管理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促進示範區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情況
自2015年7月國務院批準設立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以來,《河北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示範區建設行動計劃》(2015-2017)等壹系列規劃或指導性文件相繼出臺。計劃到2020年風電裝機容量達到65438。近年來,張家口市結合示範區定位和相關規劃,推進了張家口風電基地三期和張家口光伏走廊的規劃建設。
截至2017年底,張家口風電規劃規模已達1627萬千瓦,已超額完成2020年規劃目標(13萬千瓦)。光伏發電規劃規模為435萬千瓦,與2020年600萬千瓦的規劃目標仍有較大差距。
張家口可再生能源建設取得巨大成就。然而,隨著《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全面實施和電力供應結構性矛盾的加劇,當地新能源產業發展動力與電網消納能力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成為示範區可再生能源進壹步發展需要關註的關鍵因素。當前,做好可再生能源電源項目建設和並網友好協調發展,以及推進技術進步,是促進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壹項緊迫任務。壹方面要著力提高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和經濟競爭力,另壹方面要加快協調解決可再生能源項目的並網消納和外送問題。
三。工作目標
根據《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做好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能童欣能[2065 438+08]54號)要求,結合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發展基本情況和示範區2020年規劃目標,對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進行了篩選。在不超過2020年示範區光伏規劃目標的前提下,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報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推進示範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的請示》(冀發改能源[2017]552號)中申報的20個示範項目、基於100 MW壓縮空氣儲能系統的能源綜合應用示範項目和涿鹿縣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示範鎮項目為基礎, 對具備準入條件的項目,通過前期工作的深度、技術和產業的先進性、項目的創新性和示範性等因素對綜合項目進行了篩選和排序,並結合河北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規劃目標和電網相關規劃,合理確定了可行項目及其開發規模和開發順序,提出了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明確示範區建設運行的監測評估機制後,有序推進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設,提高示範區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四、工作原理
(1)公平競爭和項目優化
建立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篩選制度,營造趕超學習的市場化競爭氛圍。根據各種能源的特點,運用技術經濟篩選指標,縱向分類橫向比較,判斷前期工作深度、工程設計方案、技術先進程度、項目方案合理性和成本效益,選擇壹批技術先進、成本優化的示範項目,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2)創新驅動和維度升級
建立強調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篩選方法。在篩選過程中,不僅考慮單個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同時,從技術先進、綠色轉型示範、京津冀能源協同發展等方面判斷項目的先進性、創新性和示範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發展質量。
(3)規劃引導,分步實施
根據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發展規劃,規劃期為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設規模達到2000萬千瓦。本篩選方案暫時適用於近期新項目的篩選。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程序
(壹)篩選對象
20個示範項目中,以100 MW壓縮空氣儲能系統為基礎的綜合能源應用示範項目和涿鹿縣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黃帝城示範鎮項目,在《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上報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推進示範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的請示》(冀發改能源[2017]552號)中申報,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 有限公司《關於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示範項目電網接入系統條件的批復》、《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範區新建示範項目電網接入系統條件的批復》、《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支持張家口市涿鹿縣100%可再生能源多功能互補示範鎮建設的批復》項目清單見附件。
篩選工作流程
確定項目篩選工作方案→公開發布篩選文件→企業準備並提交申報材料→項目篩選整理→確定實施方案。步驟如下:
1.確認項目篩選工作計劃
河北省發改委確認了項目篩選工作方案,並將確認的項目篩選工作方案上報能源局。此外,張家口市發改委在張家口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了項目篩選工作方案,水電總院轉發。
2.公開發布篩選文件。
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項目篩選工作計劃,水電總院研究編寫了項目篩選文件,包括申請資格要求、評分標準、申報企業信息、數據格式等。張家口市發改委在張家口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項目篩選公告,由水電總院轉發。具備申請資格的企業可在水電總院註冊,購買項目篩選文件,參與項目篩選。
3.企業準備並提交申請材料。
申報企業應根據篩選文件的要求準備相應的項目申報文件,並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申報文件。提交申報文件的具體要求將在提交申報文件前另行通知。
4.項目篩選和分類
項目篩選和排序工作在企業提交申報文件截止日期後開始。篩選整理分兩個階段,第壹階段是資格審核,第二階段是詳細審核。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申報項目是否在篩選項目名單中,申報投資企業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
(2)詳細審查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項目,由專家根據評分標準進行客觀評分和排序。
5.確定實施計劃
結合《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發展規劃》、《電網相關規劃》、《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電力輸送和消納計劃》的規劃目標,根據專家篩選和排序結果,張家口市發改委提出項目實施方案,報河北省發改委審批,由河北省發改委(網址:www.hbdrc.gov.cn)公示5天。公眾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需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實名陳述事實依據和理由,並反饋河北省發改委。實施方案確定後,河北省發改委將上報能源局。
六、項目篩選標準
(1)項目的基本要求
結合《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發展規劃》和《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上報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範區示範項目實施情況的要求》,按照“先進、創新、示範”的原則,本示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企業應與具有篩選資質的項目清單中的開發業主相對應,不得變更。如開發業主為聯合體,應明確各方權益比例,並有絕對控股方(按權益考核業績)。聯合體選定後,合資公司按申報權益比例註冊,合資比例不作調整。
2.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整個建設運營期內不得變更或轉讓。
3.申報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先進、創新、示範”的原則實施項目建設,做好項目驗收和運營工作,並接受相關方的監督檢查。
4.該項目已調查土地利用、林地、環保、采礦、文物等顛覆性因素。,且不得位於基本農田、生態紅線、自然保護區等不允許建設的區域。優先考慮從相關職能部門獲得的支持性文件。
5.入選項目應承擔按照示範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施方案的時間和規模要求如期開展工作。對未如期開展工作的企業,取消其規模分配,此外,該企業不得參與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競爭或優選。
6.入選項目涉及的風電建設規模,2020年前建成的,按平價安排;2020年以後建成的,按照當時能安排的建設規模安排。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院:根據河北省發改委要求,提出項目篩選工作方案,公平公正組織示範區項目篩選工作,配合實施方案。
八。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所有參與組織項目篩選的人員應認真學習和理解項目篩選相關文件的要求,堅持資源的競爭性配置,壹視同仁、公平公正地對待所有市場主體。
2.嚴格規範。在組織申報篩選的各個環節,堅決做到政策嚴、操作嚴、紀律嚴、落實嚴、要求嚴。所有參與項目篩選和分類的人員應受到監督,並遵守完整性和保密性的要求。
九。時刻表
2018年7月20日前,公開項目篩選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張家口市發改委、水電規劃設計院發布項目篩選文件;8月10企業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8月15前完成項目篩選整理;8月20日前,張家口市發改委對項目實施方案提出意見,並提交請示文件;8月25日前,河北省發改委批復項目實施方案,並在省發改委網站公示5天。8月31前,張家口示範區項目實施方案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