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有關招生規定,為維護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壹)學院名稱:許昌電力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職院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4)辦學形式及修業年限:全日制,三年。
(五)學院地址:河南省許昌市衛文路北段與永昌大道交叉口
(六)學院概況: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多科性高職院校。學院以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為主,兼顧成人教育。學院占地990畝,建築面積32.5萬平方米。有圖書館、辦公教學樓、實訓樓、車間、學生食堂等配套設施。師資力量雄厚,實行社會新銳大師、高校骨幹教師、企業專家聯合授課。目前有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數控技術、供電技術、經濟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自動化、模具設計與制造、計算機網絡技術、機電設備維護與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工業設計、工程造價、制冷與空調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等等。學院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高職辦學方針,圍繞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目標,強調職業能力培養,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良好職業素質和技能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學院積極開展學生就業指導和就業推薦,與多家企事業單位建立了良好穩定的就業關系。推薦就業的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招收1080全日制學生。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有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與招生有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學院設立高職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學生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面向社會的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應省市招生委員會,並向社會公布,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高考考生是以前的高中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七條學院嚴格執行河南省物價局批準的高等職業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執行公示相關規範,組織社會監督。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八條高校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高校誌願錄取原則為誌願優先,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高校誌願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報考許昌電氣職業學院為第壹誌願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的第壹誌願報考人數, 自治區、直轄市少於招生計劃將報考我院的考生作為第二誌願予以錄取,以此類推。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文化課、專業課按考生總分達到省級最低控制分數線後錄取。
第十條專業誌願錄取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學生先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那麽就看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
第十壹條對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二條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三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實行由學院負責的招生監督制度,根據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的情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許昌電氣職業學院的外語為英語。
第十五條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方式發出通知。
第十七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文件的規定。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新生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學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具體報名要求見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新生須知。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復試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復試不合格者,由學院視情況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學院按照《許昌電力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和《許昌電力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計劃培養學生。
第二十壹條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有多種形式的獎學金;貧困家庭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院對經濟困難的新生開放?綠色通道?以確保他們順利入學。
第二十二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授予許昌電氣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學院負責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學院立足河南省區域經濟發展需求,面向全國培養特色人才,安排畢業生選擇企業,向數十家有長期就業合作的大型知名企業推薦就業。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於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在我院的招生。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已經本院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並報上級審批。
第二十六條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事宜。學院保留對任何以許昌電氣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我院以往有關高職招生的政策規定凡與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在招生咨詢中,我院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我院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法
聯系電話:0374-31899610374-31899620374-3189963。
聯系人:陳老師、韓老師。
網站:www.xcevc.cn
QQ:240094488
學院地址:河南省許昌市衛文路北段與永昌大道交叉口
郵政編碼:4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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