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業培訓
享受對象:失業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和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以上人員每年可免費享受三次同壹級別不同工種或同壹工種不同級別的職業培訓。
二、職業技能鑒定
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後,通過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職業能力證書者,免費頒發證書。
第三,社會保險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是指壹項財政補貼政策,旨在鼓勵大學畢業生靈活就業和創業,減輕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壓力,或降低企業的用工成本,鼓勵企業吸納大學畢業生就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對上述個人或單位給予壹定的費用補貼。有三種情況:
1,招用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
補貼標準:①按照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相應勞動合同期限但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含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
2.畢業後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方式申請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享受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補貼期限: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3.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領取營業執照、登記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①在初創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首次創業者,按照初創企業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首次創業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2)首次創業屬於個體戶類型,以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貼不超過實際繳費的2/3。
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每個人只能享受壹次。
首次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高校畢業生應在取得營業執照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的6個月和12個月內提出申請。
第四,就業見習補貼
享受對象:經就業部門認定為就業實習基地後,新招用畢業後16-24周歲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按月支付其基本生活費。
補貼標準:財政全額保障單位試用期基本生活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其他單位的培訓生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五、壹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高校畢業2年內的中小企業新招用人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
補貼標準:每招1人1人,企業壹次性補貼1萬元。
六、壹次性創業補貼
大學生和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5年內首次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登記就業並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
補貼標準:每人壹次性補貼5000元。
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在取得營業執照並穩定經營後6個月和12個月內向創業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創業補貼。
七、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並登記就業,並租賃經營場所或商鋪的,可自創辦之日起3年內申請租金補貼。
補貼標準:租賃場地面積小於100平方米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每年不得超過5000元。實際租金低於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
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八、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
享受:創業實體入駐創業就業孵化基地。
補貼標準:具體補貼辦法按照邢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邢臺市財政局印發的《關於進壹步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通知》和《關於調整創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費、水電費補貼標準和計算方法的通知》執行。
補貼期限:自入職之日起不超過3年。
九、崗位補貼
享受對象:畢業學年內在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民辦高校求職創業的低收入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家庭、特困人員畢業生及其殘疾子女、烈士子女和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補貼期限:給予壹次性求職補貼。
補貼標準:每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