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托貸款和銀行貸款的區別
張震宇:信托是由信托公司辦理的。委托貸款是由銀行來辦理的。信托貸款是指信托機構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運用信托存款等自有資金,對自行審定的單位和項目發放的貸款。委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委托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信托機構自行選定;國家對委托貸款的管理較松,而對信托貸款的管理則與銀行貸款壹樣偏嚴。和銀行貸款相比,信托貸款的利率有壹定的浮動幅度,因此,信托機構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對壹些企業特殊而合理的資金需要給予支持。
二、貸款信托和銀行貸款有什麽不同?
1.銀行貸款是比較標準化的產品,產品的價格即利率的彈性比較小。信托貸款具有很強的個性化色彩,區別對待。信托貸款的靈活性表現為定價靈活、風險與收益靈活匹配、放款靈活,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2.信托貸款與信托投資是相互結合和互相轉化的,滿足信托資金運用的最大化,在風險與收益的結合點上力求最大平衡。3.信托公司具有直接投資功能,既可以在發放貸款的同時直接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更增強了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力。同時,如果項目凈資產回報率高。銀行往往從企業財務指標、管理指標、行業指標等方面評價企業的債務清償能力和風險度,但並不對企業經營管理施加積極的主動影響,其處罰措施之威懾力有余,影響力則不足,效果往往不彰。
三、信托融資和銀行融資的區別?
首先是經濟關系不同。信托是壹種多變信用,參與者有受托人、委托人以及融資方。而銀行融資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其次是業務範圍不同。
信托是我國的金融機構中唯壹能夠橫跨實業投資領域、貨幣市場以及資本市場的,除信托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通資金,範圍較小。兩者的融資方式也不同。
信托機構作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的角色是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最後就是收益獲取方式的不同。浮動信托收益是根據受托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四、信托與銀行信貸的區別有哪些?
信托和銀行信用的區別是什麽?信托和銀行信用壹樣是基於信用的經濟行為,但既然是兩種產品,必然不同,信托和銀行信用的區別是什麽?
經濟關系不同
信托是根據受托人、代理人資產管理的經營宗旨融通資金、管理財產,與受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個當事人有關,其信托行為體現了多方面的信用關系.
銀行信用是作為信用中介籌集和調整資金供求,是銀行和存款人、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行為主體不同
信托業務的行為主體是委托人.
銀行信貸的行為主體是銀行.
承擔風險不同
信托壹般按照委托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托財產,信托的經營風險壹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擔,信托投資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和傭金,不保證信托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
銀行信用根據國家規定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發行貸款,自主經營,銀行承擔信用資金整體的運營風險,不破產的話,存款必須按期支付.
報銷方式不同
銀行破產時,存款、貸款作為破產清算財產統壹參與清算
信托投資公司終止時,信托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由新受托人繼續管理,保護信托財產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