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院壹等:1000元/學年;
2.柯達壹等:3000元/年;
3.三星壹等:5000元/年。
助學貸款:等於學費及學雜費的金額。
1.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9--10月,學校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市財政局、市教委下達獎勵名額和預算進行評選。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為在校生中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學生。 2、國家勵誌獎學金
國家勵誌獎學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同出資設立,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10月,學校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市財政局、市教委下達獎勵名額和預算進行評選。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為在校生中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學生。
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同學不得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但不影響參評學院其他各類獎學金。 3.優秀學生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是學校出資設立的獎學金,用於獎勵我校本科、高職學生中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獎勵金額為壹等獎學金4000元/人;二等獎學金2500元/人;三等獎學金1000元/人。每年9--10月份根據上壹學年成績、按照等級獎勵參評學生總數的前25%中符合各項評定條件的學生。 4.單項獎學金
單項獎學金是學校出資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之壹,用於獎勵我校本、專科生中在體育優秀、文藝優秀、創作優秀單項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符合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基本條件(壹),並符合各單項評比條件的學生均可獲得獎勵,獎勵金額為500元/人。 5.社會獎學金
社會獎學金是由社會出資方在我校設立的對學生的獎勵。該類獎學金的名稱、評選等級、標準、比例及評選範圍見各自的獎學金評選條例。
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每生每年最多可獲得兩項。 6.校園文化建設獎
獎勵在為學校社會工作和各種校內外活動做出突出貢獻的學生,每年在學生會、大學生電視臺、大學生藝術團等學生組織、學生社團中進行評定,其他根據當年情況做出具體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