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卡年審步驟
領表→填表→送檢→審核。
二。貸記卡年審程序簡介
(1)領取表格:借款人需到當地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或基本開戶銀行免費領取貸款卡年報;或者在網上下載《貸款卡年審報告》電子版。
(2)填寫表格:
1.各企事業單位負責貸款卡年審的經辦人員應按要求填寫完整準確的貸款卡年審報告,其中報告年末貸款余額(包括承兌匯票、信用證、擔保等。)和年審中的利息欠款必須由相應的金融機構加蓋業務公章確認。
2.法定代表人、主管會計、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在借款卡承諾書、年報財務報表等指定簽字處簽名(不得代簽),並在指定蓋章處加蓋企業(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經營地址、註冊資本或實收資本等發生變化的。,必須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
4.貸款卡年審報告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應根據年審年度末的主要財務指標進行填寫,並將借款人財務報表模板電子文檔錄入並交回當地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以縮短辦理貸款卡年審的時間。
5.所有復印件必須復印在A4紙上,註明與原件壹致,並加蓋申請人公章確認。
6.貸款卡年報填寫內容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加蓋經辦人個人印章或單位公章確認。
(3)送檢:申請人準備好以下需提交的文件(材料),連同貸款卡年度報告(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壹並送當地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送檢:
1,貸款卡年報;
2.貸款卡及貸款卡使用管理手冊;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出示原件;《事業單位登記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復印件;其他經濟組織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4.經年審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5.開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許可證原件,並出示原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外國護照、回鄉證等。)復制;
7.上壹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詳見貸記卡年報);
8.企業法人應提供註冊資本驗資報告復印件或註冊資本來源證明材料;
9、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10.分行辦理貸款卡年審時,還須提供總行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並加蓋公章;
11、中國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審查:申請人準備好上述所需資料,經當地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審查後,向申請人出具《行政許可延期(年審)受理通知書》,當地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在五個工作日內為申請人辦理年審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