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套認定只需要符合“無貸”要求,即只要沒有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沒有未結清住房商業貸款的都可以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2、調整貸款金額上限適用標準,且首套房貸款額度暫不執行存貸掛鉤;
3、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貸款金額上限為70萬元,借款人購買首套住房的,暫不審查繳存年限和繳存余額,正常繳存6個月後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金額按照房屋總價和借款人還款能力綜合審批);
4、實行家庭住房公積金使用代際互助,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襄陽轄區內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雙方直系親屬(僅限雙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於購房首付款和償還住房貸款,購房合計提取金額不得大於購房首付款金額,償還貸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大於當年住房貸款還本付息金額;
5、***同還款人的條件和範圍包括借款人或***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收入,無未結清的各類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信用記錄良好,年齡在65周歲以內的人。
住房公積金申請的基本材料如下:
1、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申請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
3、申請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4、申請人夫妻婚姻證明;
5、申請人夫妻所在單位出具的月工資收入證明。
壹手房相對應的材料:
1、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
2、所購住房的首付款憑證;
3、襄樊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4、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情況表。
綜上所述,襄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降低了貸款門檻,使得更多購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比例認購住房,經房屋套數認定後,借款人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