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大多數人買直接改名的房子的原因。
但是!!!
危險性不小↓
操作不規範,買房風險大。
實際上,直接更名被很多業內人士稱為“帶刺的玫瑰”。很多人花了很多錢買了房子,心裏已經很痛苦了。省了幾萬塊的稅確實很癢,但實際上直接改名的操作非常不規範,不確定因素很多,風險很大。朱力建議買賣雙方不要采取這種方式轉移所有權。
以江北壹套40多萬的房子計算,如果直接改名,確實可以少交三四萬的稅,但隨之而來的風險如果暴露出來,是觸目驚心的——
首先,賣方在拿合同辦理產權證時加買方名字是不規範的,所以只能找關系辦,但中介會要求買賣雙方各交壹萬元手續費來辦理此事。但是最後會因為名字加不上去而發生爭吵,但是中介說錢已經花完了。
其次,添加買方名字時,需要買賣雙方到場,將1%的份額賣給買方。在這個環節中,有時候會有壹方覺得自己吃了虧,不願意辦理手續,這是很危險的。雙方在這個環節往往會有激烈的爭論,最後壹方不得不讓步,尤其是買方風險很大,因為房屋的產權證和房子並不完全歸買方所有,所以最後讓步的往往是買方。
第三,在銀行不可能以這種方式放款。有些小中介為了收傭金,找關系成本,答應借錢給買家,但最後借不到錢,買家會很被動。有時候,雖然通過努力可以獲得貸款,但只能獲得消費貸款,但利率比壹般貸款高2%。,甚至更高。以貸款30萬五年為例,住房貸款利率為5.4825%。最低消費貸款要達到7.4175%。兩者相差近2%。這套40萬的房子,第壹年要多花近6000元。
第四,當雙方產生分歧,無法通過這種方式和解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難度更大,因為從整個過程來看並不明顯是買賣交易。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中介機構有義務告知購房者購買此類房屋的風險,不應參與此類可能對購房者造成極大傷害的交易。
建議盡量不要這樣做!!
如果直接買開發商的房子。
有風險,但壹般問題不大。這取決於妳所在城市的管理。最大的風險來自稅收。妳要知道KFS是以誰的名義提前繳納的契稅。如果能以妳的名義支付,就沒有風險。如果之前交過,但不是在妳名下,稅務局不退稅,妳的風險是需要再交契稅。
妳還沒有辦理房產證,那就在KFS把原合同改名(有備案的記得改名字)或者註銷重新簽。申請房產證時,以合同上的名稱為準。
我希望得到妳的收養。如果不知道,請補充壹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