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10年前去銀行存錢或者辦理業務,應該有看到過“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誌,很多儲戶都認為這是銀行的“霸王條款”,因為現實生活中離櫃受損失的大部分都是儲戶,比如取到假錢或者錢數不夠等問題,而找銀行維權往往都很麻煩,所以“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誌被很多儲戶所吐槽。近些年隨著互聯網理財的興起,銀行攬儲壓力大增,為了吸引儲戶,銀行只能不斷地提高服務態度,所以“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誌也被很多銀行取消掉了,只要在銀行櫃臺辦理業務出錯的,銀行都可以進行查詢,不會再像以前壹樣總是拿理由搪塞。
銀行在很多儲戶看來屬於是強勢的壹方,如果辦理業務出錯,儲戶想要維權比較困難,但如果銀行在辦理業務中讓儲戶“獲利”,銀行受到損失又會怎麽樣呢?前段時間美國就發生了壹起現實版的“離櫃概不負責”的案例,只是這起案例損失的是銀行。
根據消息顯示,花旗銀行誤將壹筆9億美元的資金轉入露華濃公司的貸款機構的賬戶上,銀行在發現問題之後聯系了這些貸款機構,有很多貸款機構也及時歸還了銀行轉錯的資金,但有壹家叫Brigade的機構就不願意將銀行錯轉的1.75億美元(約12億人民幣)歸還給花旗銀行,對於這種不願意主動歸還的客戶,花旗銀行也沒有辦法,最終只能將其告上法庭,因為案件還在審理中,目前還不知道具體結果。
其實對於這種大筆轉錯資金的現象,在中國也曾發生過,2017年湖南長沙的劉先生在壹家農商行開了壹張銀行卡,但是剛回到家中就被銀行員工打電話通知誤轉了壹筆12億左右的巨資到其銀行卡上,要求劉先生到銀行重新辦理壹下業務,將這筆12億的巨資歸還給銀行。對於這筆“天降橫財”劉先生也沒有貪心,當天下午就回到銀行按照流程將卡上的12億資金進行歸還。因為劉先生主動配合歸還,所以銀行也給發了壹包香煙和壹個200元的紅包,表示感謝。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儲戶都跟劉先生壹樣這麽好講話,有的儲戶就信奉“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多給的錢,那是銀行自己的問題,儲戶沒有必要歸還。比如浙江慈溪市的壹位秦女士到銀行櫃臺取22400元現金,但由於銀行櫃員的失誤,給了秦女士24000元,這等於是銀行間接損失了1600元。在當天銀行發現錯誤之後,聯系秦女士要求歸還多拿的1600元現金,但卻被秦女士給拒絕了,她認為銀行也要遵守“離櫃概不負責”。在秦女士不配合的情況下,銀行不得不把秦女士告上法庭,而法庭則認為秦女士這1600元屬於不當得利,要求進行歸還。
“離櫃概不負責”是早期銀行的壹種“霸王條款”,到如今已經不適用了,不管是儲戶或者銀行只要利益受到損失,“離櫃也還是要照樣負責”。對於銀行多轉錢或者多給了儲戶錢要求進行歸還,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講,屬於是合理行為,因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這屬於不當得利,應該以與歸還。如果用這筆錢投資並且獲利,那麽連獲得的這些利息也是需要壹並歸還的。
其實現實生活中不僅只有銀行會轉錯賬,即使是個人也有轉錯賬的時候,如果個人也轉錯賬,很多銀行是會拒絕提供對方的個人信息,這時候最簡單的方法只能報警,讓公安部門協助讓其進行歸還,如果對方還不願意歸還,那麽也只能走法律途徑,提起民事訴訟,所以不管是銀行或者是個人在轉賬的時候,壹定要仔細核對轉賬信息,以免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