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4日出版的《悉尼先驅晨報》報道,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的所有者澳大利亞體育館集團最近陷入了嚴重的財務危機。集團及其合作夥伴“多從”公司正在向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政府申請6.5438億+00萬美元的貸款。在過去的兩天裏,澳大利亞體育館集團與南威爾士州政府和該集團的主要貸款人ANZ建設銀行進行了談判。
報道稱,澳大利亞體育館集團曾期望在奧運會後通過舉辦體育賽事來維持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的日常運營,並從中獲利。根據該集團的規劃,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每年可舉辦40場澳大利亞橄欖球比賽,平均觀眾達4萬人。然而,澳大利亞橄欖球聯盟拒絕選擇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舉辦該賽事,因為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的場地規格與澳大利亞橄欖球不同。
根據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官網提供的數據,自奧運會以來,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僅舉辦了不到10場賽事。在2001的剩余時間裏,球場只保留了5場比賽。如此慘淡的經營狀況讓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入不敷出。到目前為止,該體育場已負債6.5438億+0.76億美元,其中大部分屬於ANZ建設銀行,該行在該體育場投資了6250萬美元。《悉尼先驅晨報》的報道還透露,南威爾士州政府在談判中提出,他們可以考慮為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提供更多貸款,前提是州政府派壹名專員監督體育場的日常運營。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財政部拒絕對《悉尼先驅晨報》的報道發表評論。不過,該部門官員邁克爾·伊根(Michael Egan Egan)承認,州政府確實在與澳大利亞體育場集團進行談判,但談判的內容“不僅限於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的財務狀況”。
而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則表示,工人對場地進行了翻新,以滿足澳大利亞橄欖球的要求。據悉,澳大利亞橄欖球協會於2001年4月2日召開會議,討論是否租用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的場地舉辦聯賽。可以說,澳大利亞橄欖球協會的這壹討論結果對悉尼奧林匹克體育場的未來命運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澳大利亞當局宣布,舉辦過2000年悉尼奧運會的奧林匹克體育場將不再以奧運會命名。
澳大利亞電信公司(Telstra Australia)最近購買了悉尼霍姆布什灣(Homebush Bay)體育場的冠名權。從現在起到2009年底,該公司將每年支付6.5438億+00萬澳元,並將該體育場更名為“澳大利亞電信體育場”。
與此同時,新南威爾士州政府還宣布,將把同樣位於悉尼霍姆布什灣的奧林匹克公園改造成由公寓樓、商業中心和娛樂中心組成的住宅社區。然而,悉尼奧運會期間公園內使用的體育設施將被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