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以下列標準最低額為準:
1、不高於按借款人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壹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之和×40%×12×借款年限。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金額不高於總價款的8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金額不高於總價款的70%;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不高於總價款的40%。精裝修房購建房總價款中不含室內裝璜裝飾費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壹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每筆最高不超過40萬元,低於10萬元的可放寬至10萬元;只有壹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每筆最高不超過20萬元,低於5萬元的可放寬至5萬元。
4、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加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
5、累計貸款額度不超過按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計算的貸款限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武漢住房公積金能提取裝修房子嗎
武漢住房公積金是不可以提取用於裝修房子。
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壹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十二條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男性滿五十周歲、女性滿四十五周歲的;
(三)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四)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六)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擴展資料: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七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執行。
第八條職工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或者工資收入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但仍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公積金管委會可以制定相應的辦法和標準,適當降低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所在單位為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