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轉公),最高貸款額度為90萬元;
2、購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壹、貸款額度計算
1、不高於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35%×12個月×貸款年限。
2、不高於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具體繳存時間系數詳見下表:
二、註:
(1)新參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賬戶開戶時間應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滿180天,且按月連續正常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不含壹次性補繳),繳存賬戶狀態為正常。
(2)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6個月內需連續、正常、足額匯繳住房公積金,不得出現斷繳,停繳現象。
(3)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其個人公積金賬戶最後壹次匯繳月至少為貸款申請月的上壹月度。____
(4)已參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按實際匯繳(不含壹次性補繳)月數計算繳存時間,確定對應繳存時間系數及貸款額度。____
(5)對於異地調入武漢市的職工,應由異地公積金中心出具正常繳存6個月及以上的繳存證明,並將異地繳存的公積金全部轉移至本地公積金賬戶。對通過全國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的異地轉移繳存職工不需要出具正常繳存6個月及以上的繳存證明。異地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其繳存時間系數參數值統壹設定為0.8,繳存余額參與貸款額度計算。否則,按武漢市新參繳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審核條件,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___
(6)繳存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即: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多次發生調整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以受托貸款銀行錄入公積金信息系統時間為準)按近6個月匯繳記錄中最低工資基數計算可貸款額度。
(7)配偶方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可參與借款人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8)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款額度應以貸款銀行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時通過的可貸款額度為準。繳存職工前期通過公積金中心官網、手機APP或櫃面進行的貸款額度試算結果僅做參考。
法律依據
《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限額管理,每筆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壹)不得高於按照房屋套數、房屋類型及房屋總價確定的最高貸款限額和最高貸款比例;
(二)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三)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四)不得高於當年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綜合以上四項限額後取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