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四、申請人(含配偶)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月繳存額達到蕪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的最低標準。
五、有規範格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住房)能辦理房產過戶、抵押手續。
六、同意以所購住房作全額抵押。
目前,蕪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根據月繳存額度不同而不同,第壹次使用蕪湖住房公積金,家庭可貸最高額度有30萬、40萬、50萬三種,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有20萬、25萬、30萬三種。第二次使用蕪湖住房公積金,家庭可貸最高額度有20萬、30萬、40萬三種,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有15萬、20萬、25萬三種。具體貸款金額還要結合所購房屋情況及申請人還款能力而定。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壹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