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
對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
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不與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年限及繳存余額掛鉤,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調整為100萬元。
實行貸款額度
實行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年限、繳存余額掛鉤
(1)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未滿24個月的,貸款額度按繳存余額的5倍計算;
(2)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24個月但未滿36個月的,貸款額度按繳存余額的7倍計算;
(3)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36個月的,貸款額度按繳存余額的10倍計算。
借款申請人配偶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並***同申請貸款的,貸款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乘以各自繳存公積金年限對應的倍數之和。
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其配偶為現役軍人的,貸款額度放寬至前述借款申請人貸款額度的2倍計算。
註意: 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時,按時、足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方可累計計算,補繳的住房公積金不納入繳存年限計算範圍,但計算繳存余額時可壹並納入計算。
二、貸款利率
貸款年利率
1、首套房:1—5年(含5年)年利率2.75%,6-30年年利率3.25%。
2、職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首付比例
職工家庭在無錫市行政區域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的20%;
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的40%;
在江陰、宜興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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