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所,北京,101149)
采礦是壹個高風險和長期的行業。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為了保證整個國民經濟體系的正常運轉,主要考慮的是整個行業的礦產勘查開發布局。政府作為投資主體,組織產業活動,占有產品的分配和收益,承擔整個礦業的投資風險。在市場經濟中,礦產勘查與開發緊密結合,形成了廣義的礦業概念。政府對礦業的行政管理職能與礦業企業經營權相分離,整個行業從投資到生產、分配都按照市場規律運行,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在市場經濟國家,礦業資本市場是礦業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整個礦業運行的基礎和重要環節。在礦業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全球統壹的礦業資本市場已經基本形成。國際礦業資本流通已經超越礦產品市場,成為礦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然而,在中國,礦業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相對緩慢。
壹,我國礦業投融資的現狀
隨著礦山企業的改革和發展,以及1998以來地勘經濟體制的轉變,中國礦業逐漸從單純依靠財務計劃的融資模式向多元化融資模式發展。目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投融資體系基本框架已經初步建立。與傳統體制相比,其籌資方式和運行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礦業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化、融資方式多樣化、融資風險意識增強等方面。
1.礦業投資主體多元化
在傳統投資體制下,中央政府是唯壹的投資主體,地方政府和企業不能投資,民間投資被排斥在外。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礦業投資主體擴大,政府、企業、居民、外商都擁有不同程度的投資決策權,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資主體,逐步形成了“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機制。
從1986到2003年,全國財政投入地質勘查費(絕對額)呈逐年增加趨勢,從1986年的30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107億元,年均增長8%。但其相對數在逐年減少,地質勘查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從0986年的1.39%下降到2003年的0.43%。而且國家財政投入占土地勘查總投入的比例也在逐年下降(見圖1),從1986年的97.42%下降到1998年的27.88%。從1999到2003年,比例略高於40%,這主要是由於非財政性資金投入大幅下降,而不是財政性投入增加的直接結果。這也從壹個側面反映了地勘單位體制改革對地質調查的影響。
圖1土地調查費占財政總投入的比例(%)
根據1999至2003年的統計數據(見表1),財政計劃投資占地質勘查的比重從1999年的11.83%下降到2003年的6.02%。企業自籌資金比例不斷提高,從0999年的65438+64.58%提高到2003年的93.55%。當然,如果去掉油氣礦產,這個比例會有很大變化(見圖2)。
表1 1999 ~ 2003年中國地質勘查基金來源單位:萬元。
來源:1。中國國土資源年鑒(2000 ~ 2002)。
圖2非油氣地質勘查資金來源比例對比
2.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年報(2002-2003)。
2.融資方式多樣化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沒有真正的礦業融資活動,壹切按國家計劃進行。目前礦山企業和地勘企業都可以自主決策,可以通過銀行貸款、發行證券、商業信貸、合資合作勘探、合作開發等方式進行融資。,也可以通過項目融資來融資。除了以國家投資為主的社會公益性地質勘查項目外,很多項目都是聯合投資進行的。
從1.999到2003年,礦山企業總融資規模為38761.8億元(見表2),其中股權融資281.993億元,債權融資1.05625億元,分別占融資總額的72.75%。
1999至2003年礦山企業融資情況單位:億元。
註:1。本表數據根據《中國統計年鑒》(1998 ~ 2004)工業企業主要指標排列。
2.本表礦山企業指全部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礦山企業。
根據上市公司統計,滬深兩市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相關的上市公司超過200家(2003年統計)。從這些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來看(根據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公司有20多家(見表3)。
表3滬深兩市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上市公司(截至2003年底)
3.資金來源的多渠道化
在傳統投資體制下,資金主要由中央財政撥付,國內外信貸資金很少用於地質勘探和礦山建設投資。現在,除了財政資金,銀行貸款、企業自有資金、個人資金、外資都成為重要的資金來源,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工具的各種組合和創新拓寬融資渠道。
與此同時,隨著中國地勘經濟的改革開放,外資紛紛涉足中國地勘領域。近年來,外商投資比重不斷增加,2006年占近10個百分點。
4.提高對融資風險的認識
國家計劃投資,所有風險由政府承擔。現在逐漸轉變為政府、企業、銀行、個人等投資者。根據他們的投資份額,所有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大大增強。企業在進行融資決策時,不僅要考慮內部財務風險(或破產風險),還要考慮外部環境風險,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經濟波動等。風險意識的增強不僅促進了資金的使用效率,也加速了企業的發展。
二,當前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對於礦業資本市場有多種理解和意義。壹般而言,礦業資本市場可以理解為金融市場的特定組成部分,其特征是各種金融市場對礦業融資資金的特定交易條件,其核心是為礦產勘查和礦業開發籌集和融資資金。其主要參與者有勘查企業、礦山企業、政府、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中介服務機構等。
目前,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尚不成熟,市場體系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礦業改革滯後,市場主體仍需進壹步完善。
中國礦業資本市場的主要問題主要在於地勘行業的改革和建設。地勘行業改革滯後,地勘隊伍隸屬於政府。這樣壹來,勘查資金只能依靠國家財政投入,地勘隊伍不是市場競爭的主體。地勘隊伍很難像企業壹樣通過市場籌集資金,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地勘“經濟組織”因其固有的不足,難以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合格的市場主體,必須進行根本性改革。原有的地勘經濟實體在資產、人員、設備、機制等方面,特別是自主投融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與合格市場主體的要求相差甚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市場競爭資格的地勘經濟實體的經濟運行效益是可想而知的,經濟效益低不僅不利於內部資金的積累,也不利於外部資金的匯集。
中國地勘經濟體制改革始於1998。國家對地勘投資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將公益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分開,國家只對公益性地質勘查進行投資。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由探礦權人和采礦權人投資經營,自負盈虧,承擔高風險,同時獲得高利潤回報。國家依法保護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個人和外商投資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形成多元化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投資主體和資金來源,振興勘查業和采礦業。但遺憾的是,由於種種原因,這些投資者並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二)礦業資本市場發展有限,交易平臺層次單壹。
1.過高的債務成本阻礙了債務融資市場的發展。
總的來說,我國礦業企業規模小,信用可靠度低,可供抵押的物品少,財務制度不完善。因此,他們很難從銀行貸款,也很難利用商業信用來籌集資金。而且近年來我國利率市場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存貸款利率並沒有完全放開,不能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造成貸款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銀行對大客戶的貸款相當於批發業務,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相當於零售業務。中小企業貸款少,交易多,手續復雜。據調查,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管理成本是大企業的5倍左右。如果對大中小企業貸款都實行同樣的利率,銀行當然沒有動力給他們貸款。因此,小企業貸款融資成本高,不利於債務融資市場的發展。
2.國內上市的高門檻制約了礦業證券市場的發展。
首先,境內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中規定,發行前1年末,凈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部分不低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本的比例,但最低不得低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65,438+05%。
由於勘查企業從事經濟活動的產品是地質成果,而地質成果在會計處理上是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很難實現。就股本要求而言,單個地勘企業股本在5000萬元以下。因此,這限制了地勘企業通過股票市場融資。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低於6000萬元。這就把中國90%以上的礦企排除在發債之外。
3.礦山企業稅費負擔過重,自有資金缺乏積累能力,限制了內源融資的發展。
首先,1994稅制改革後,我國礦山企業的稅費種類主要有增值稅、所得稅、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城建稅、土地使用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以外的營業稅和其他稅費。沈重的稅費無疑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利潤總額減少。導致企業內部融資能力減弱。據相關統計,1993之前,我國采掘業稅負相對較輕,平均不到銷售收入的5%,低於全國工業企業平均水平;1994之後,采掘業稅收猛增,約占銷售收入的12%,而全國行業整體稅收水平約為7%,且呈小幅下降趨勢。
其次,在1994稅制改革之前,我國只對鐵、石油、天然氣等部分礦產征收資源稅,征稅方式是將壹定利潤額以上的利潤按照壹定比例(累進百分比稅率)計算。但1994稅制改革後,資源稅征收改為對自然豐度不同的礦山企業適用不同的稅率,並采取“從量計征法”,對所有礦山企業普遍征收,無論是否盈利,這無疑增加了微利企業的負擔。
第三,礦山企業的稅費也集中在增值稅上。稅改前礦山企業繳納3%產品稅,稅改後增值稅調整為13%。由於礦山的特殊性,幾乎不采購原材料,只采購少量輔料,用於抵扣進項增值稅,實繳增值稅較多。
顯而易見,礦山企業沈重的稅收和不公平的稅負,直接結果是盈余大幅減少,企業資金自我積累能力減弱,內部融資能力降低。對於礦業資本市場的建設和發展來說,它無疑限制了重要資金來源的發展。
4.目前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層次單壹,需要多層次的資本交易平臺。
目前,中國礦業資本市場沒有勘探投資板,也缺乏中小礦業企業板。首先,多層次資本市場符合中國目前的礦業經濟結構。地質勘查是礦業經濟發展的基礎環節,探明礦產資源儲量的豐富程度不僅關系到礦業經濟本身的發展,而且對國民經濟的平穩運行具有重要意義。此外,在我國的礦業企業中,中小企業占絕對大的比重,約為99%。因此,地勘行業的發展需要勘查板塊,礦業的發展需要中小企業板塊。
其次,多層次資本市場適應了中國礦業經濟轉型的要求。隨著地勘經濟體制的改革和行業的發展壯大,地勘企業有強烈的融資和上市願望。
第三,多層次礦業資本市場是中國資本市場完善自身結構、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安排。中國資本市場的壹大頑疾就是缺乏淘汰機制,公司可以上可以下。結果是上級不幫,弱者不淘汰,市場資源配置的功能無法發揮。大量垃圾股吞噬市場資源,擠壓優秀公司的生存空間。
當然,市場的建立只是第壹步,如何運營管理才是更大的問題。對上市公司是否有嚴格的審查和考核,是市場成敗的關鍵。只有做到這壹點,投資者才不會當垃圾工,股市才不會成為垃圾桶,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才會發揮真正的作用。
(三)礦業投資機構缺乏,風險勘探投資基金尚未建立。
目前,中國有數百只投資基金,但缺乏專門從事風險探索的投資基金。中國礦業在上個世紀建立了黃金基金、白銀基金和油氣勘探基金。黃金發展基金是國家為支持黃金產業發展而設立的專項基金。經國務院批準轉為中國黃金總公司的資本金,成為中國黃金總公司的國有資產。白銀基金不復存在。油氣勘探基金由企業提取,主要用於油氣企業的油氣勘探,不是真正的“投資基金”。近年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勘探基金,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投資基金。
(四)礦業中介機構不完善,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中介機構尚未建立。
在市場經濟運行中,中介服務機構是不可或缺的媒介。沒有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直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求助於為上市提供專業服務的中介機構。事實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壹般都規定要有獨立的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進行包裝、評估、推薦和指導。雖然目前中國有許多證券等中介機構,但很少有人涉足礦業,更不用說專門的證券中介服務機構涉足礦業。
由於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發展緩慢,為其服務的中介機構不成熟、不完善。資源公司上市交易的場所沒有建立起來,礦業公司股票交易市場尚未發展起來,沒有配套的上市規則,沒有礦業專業人才,缺乏應有的監管和保障。礦業專業協會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充分發揮,鑒定人的綜合素質和知識水平亟待提高,鑒定機構的業務範圍、影響力和權威性有待加強,鑒定軟硬件設備有待完善。顯然,目前國內涉礦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中介服務機構還不完善。
第三,進壹步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政策建議
中國礦業的發展必須建立規範的資本市場。礦業發展的核心是搞好地質勘查,規避勘查的高風險,開辟社會融資渠道,根據國際礦業的運行規律和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礦業資本市場已成為發展中國礦業的首要任務。
發展礦業資本市場不僅是礦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國內礦業企業面臨著來自跨國礦業(集團)公司及其背後強大的資本市場的壓力,礦業資本市場的空白正在影響著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國內礦企難以做大做強的問題恰恰是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無法進行行業整合。本土企業要做大做強,必須依靠收購兼並進行行業整合。並購順利實施的前提是健康有效的資本市場。入世三年來,中國資本市場正在積極融入國際資本市場,參與國際分工,分享國際市場壹體化的好處。資本市場的開放也是中國經濟改革過程中的現實需要。因此,國內資本市場必須在理念、工具、管理制度和傳導機制上進行創新。
發展礦業資本市場是分散礦業風險、建立多元化市場化風險分配機制的最重要的制度措施。同時,礦業資本市場的發展為礦業企業提供了壹個市場化的平臺,在創造多種融資渠道的基礎上完善其公司治理結構;也為礦山企業國際化提供了合適的資本擴張機制,即組建跨國礦業(集團)公司,從根本上根除小礦經營的經濟思維。而且資本市場的發展為投資者提供了自由選擇、流動性好的資產和資產組合,有利於投資者財富的增長和風險的規避。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十六屆三中全會進壹步明確了資本市場建設的任務。隨著《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意見》的發布,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宏偉藍圖已經清晰地展現在世人面前。經過十多年的“摸著石頭過河”,資本市場終於有了明確的發展方向和目標。擴大直接融資,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建設結構合理、機制健全、功能完善、運行安全、透明高效的資本市場。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對礦業資本市場的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壹)推進礦山企業股份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礦業主體資本市場。
從我國十幾年來實行股份制和建設發展資本市場的實踐來看,股份制對促進我國生產力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它在優化資源配置、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吸收高新技術、調整經濟結構、籌集更多社會資金、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地勘經濟實體要進壹步深化改革,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組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資源(集團)股份公司。這不僅是發展礦業資本市場的要求,也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而且,各勘查企業、礦山企業、礦產品加工企業、礦產品進出口貿易企業都要根據自身優勢,調整和重組產業結構,組建大型綜合性礦山企業(集團)股份公司。同時,引導、促進和規範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利用外資,通過合資、合作、礦業權轉讓等方式進行股份制改組改造。
(二)建立多層次的礦業資本市場交易平臺,完善礦業資本市場體系。
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要求,在統籌考慮資本市場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求,研究建立證券發行上市的相應條件,建立配套的公司選擇機制。
1.適當降低礦業公司上市門檻,完善礦業公司上市制度。
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定礦業公司境內上市專用條款,降低對礦業公司上市條件的要求。研究制定礦業公司與非礦業公司上市壹般條款的區別、礦業公司上市特殊條款、礦業公司上市資源儲量報告及其審核發布、礦業權資產處置等。加強和完善證券管理部門、證券交易所和金融投資機構在制定礦業融資政策和規則以及上市礦業公司方面的監督管理職能。制定資源企業和礦業企業境外上市的特殊條款和差別化要求,支持和鼓勵資源企業和礦業企業在國際礦業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礦業公司在國際資本市場發行債券。
2.建立勘探資本市場。
推動建立勘探資本市場,研究制定資源企業上市條件,選擇試點,開辟勘探資本市場。通過對國外礦業資本發展的運行機制和經驗教訓的分析,建立勘探資本市場的關鍵是建立風險資本的“輸出”機制。建立可行的勘探資本退出機制的重要壹步是建立“風險勘探資本市場”。從支持我國地勘企業和中小礦山企業的角度看,“二板市場”將為礦業投資提供沃土。
3.積極拓寬礦業資本來源。
鼓勵和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提供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特別是國家政策性銀行為礦業項目融資提供擔保和貸款。鼓勵政策性銀行在現有業務範圍內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重要礦種和經濟效益好的企業發展。擴大勘查企業、資源企業、礦業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積極研究開發適應礦山企業發展的信貸服務項目,進壹步完善銀行向勘查企業、資源公司、礦業(企業)公司提供的結算、財務咨詢、投資管理等金融服務。鼓勵社會和民間投資,探索設立風險勘探投資公司,以及風險勘探投資基金的管理模式和退出機制。嚴格風險勘查投資的市場準入和資質管理,規範風險勘查投資的市場行為,充分發揮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引導作用。
(1)設立礦業投資基金。要建立各種政府勘探投資基金,設立專項礦業投資基金。要允許其他投資基金進入礦業資本市場,建立以商業勘查基金為主導的補充性勘查投資體系。
(2)發展機構投資者。鼓勵成立礦業投資公司從事專業化的礦業投資活動,使其成為礦業投資資金的主要來源之壹。這是打開投資基金的重要渠道。
(3)積極利用國外礦業資本市場。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符合條件的內地資源公司和礦業公司應積極爭取海外發行證券並上市。
(3)建立和完善中介機構。
1.完善礦業評價體系,建立各種地質咨詢服務。
引入“合格人”制度,加快礦業權評估與國際慣例接軌,包括進入市場的法律許可制度、市場主體、市場監管、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的管理制度等。大力培育和完善礦業權評估專業協會,與國外同行業建立合作關系,加強技術規範和方法的溝通交流,擴大評估行業的國際認知度和在國際舞臺上的影響力,為國內外礦業公司融資提供優質的技術咨詢服務。加強和完善對評價機構和評價人員的監督措施。加強專業評估師的專業培訓和提高綜合素質,倡導使用新技術、新方法,特別是計算機軟件的推廣應用和評估結果的可視化。建立各類地質咨詢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其在礦產資源勘查中的積極作用。嚴格處理資源類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季報、年報的真實性和科學性。
2.完善礦業權資產會計核算體系和會計服務體系。
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專門的礦業會計準則,按照礦業會計準則(遵循國際慣例)進行會計處理和編制財務報表,增加礦業企業財務報表的透明度。加快培養服務礦業的專門會計人員,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建立專門的會計咨詢機構,為礦業服務,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成立礦業會計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加快礦業會計法制建設。
3.加強其他中介服務機構建設。
發展資源企業和礦業企業上市的投資咨詢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管理,提高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
(四)充分發揮政府作用
政府對勘探的支持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直接的,如稅收優惠、提供勘探補貼等;二是間接的,比如改善國家的政治經濟環境。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提供稅收優惠政策
在國外,許多國家政府都制定了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勘探開發支出的稅收待遇(加速折舊、資本化、攤銷等)。)和損耗補貼,以反映稅收的時間價值。這些特許權在減少礦業公司的有效稅收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建立勘探補貼基金。
勘探補貼作為國家風險投資的壹部分,起到種子資金的作用。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已經實施了這壹政策,如聯邦德國的海外礦產勘探激勵計劃。實施勘查補貼不僅有利於勘查項目本身,也有利於其他社會資金投資勘查項目。
3.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和貸款貼息。
在壹些國家,為了使礦業企業能夠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或從世界銀行獲得低息或無息貸款,政府還出面為其提供擔保,使其更容易借款。比如日本企業在國外開礦,向國內金融機構(央行、進出口銀行)貸款,金屬企業集團會出面做擔保人,收取0.4%的擔保費。
4.完善資本市場法制,加強誠信建設。
根據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客觀要求,完善有利於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制度。清理妨礙市場發展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政策文件,為大力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按照完善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信用體系的要求,制定資本市場信用準則,維護信用秩序,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的機構和個人,堅決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作者簡介
[1]蘇迅,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2]方敏,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
[3]甘飛,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