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城鎮戶口(含藍印戶口或暫住證)、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工作和收入、申請過商業性住房貸款並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可申請將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
(2)已申請住房組合貸款且購房時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不再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3)原商業貸款必須到市房改中心委托的公積金貸款銀行網點辦理,非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向個人發放的住房商業貸款不能轉為公積金貸款。
2.貸款條件
(1)轉公積金貸款與原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必須為同壹人;
(2)原商業貸款已正常還款65,438+0年以上,且貸款銀行未提供逾期還款記錄;
(3)因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自提取之日起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
(4)轉讓公積金貸款必須征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
(5)已轉入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必須是在市房改中心登記的住宅開發項目。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開發商應提供階段性擔保或商品房權屬證明;
(6)同意由市資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3.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公積金貸款轉移程序
(1)咨詢申請。再貸款申請人向原商業貸款銀行咨詢並收到公積金貸款轉移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附上以下相關材料到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
①轉移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或武漢住房公積金戶口本、夫妻雙方經濟收入證明;
(2)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
③原商業貸款銀行提供的商業貸款正常還款記錄及剩余貸款金額證明(銀行提供);
(4)原商業貸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與原商業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提交數據以供審查。貸款銀行應審核轉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並報市資金中心批準。
③簽訂合同。經市資金中心批準後,貸款銀行與貸款借款人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貸款借款人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4)預存款。在公積金貸款發放前,轉貸款借款人將以自有資金將公積金貸款與原商業貸款的差額存入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存款賬戶以結清貸款。
(5)更換保險。再貸款借款人持原商業貸款保險單到保險公司辦理變更入戶保險手續,保險受益人由原貸款銀行變更為市資金中心。
(6)資金分配。市資金中心撥付貸款資金,貸款銀行同時發放公積金貸款和結清原商業貸款,並通知貸款借款人。
(7)每月還款。轉貸借款人應自原商業貸款結清次月起每月按時還款,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8)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最後壹筆貸款時,本人應親自到貸款銀行櫃臺辦理還款結清手續。
(9)註銷抵押:借款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持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和抵押註銷證明、購房合同或房產證原件及個人身份證到原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