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引導和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實施“萬名農民工返鄉創業致富”工程,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壹、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壹)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主導作用,積極引導、支持和鼓勵返鄉農民工創業,切實增強農村致富帶頭人的示範引領作用,增強農民工返鄉創業致富能力,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2)基本原則
1,堅持突出重點、兼顧壹般的原則。圍繞縣委、縣政府相關決策部署,以“致富創業工程”為重點,以產業布局、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確定創業方向,以重要產業、重大項目、重點任務為創業重點,引領全民創業致富。
2、堅持組織引導、黨員帶頭的原則。積極動員、引導和組織廣大黨員、團員青年和返鄉農民工參與“創業致富工程”,增強領軍企業家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激發企業家的內在動力和創造活力,帶頭參與“創業致富工程”。
3.堅持共同創造、共同努力的原則。充分調動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集合黨政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力量,帶動全縣人民廣泛參與和跟進,形成上下聯動、各方合作的強大合力,推進“致富創業工程”。
二、創業致富的對象和任務目標
(1)創業對象:甕安歸國創業者。
(2)財富創業條件:海歸創業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註冊資本65438+萬元以上,實際投資額30萬元以上,從業人員20人以上。
(3)致富創業目標:力爭吸引3 ‰-5 ‰農民工返鄉創業,每個鄉鎮每年吸引不少於10農民工創業。到2015年,全縣返鄉創業致富人數將達到10000人左右。
第三,政策機制
政策支持
1、有財富的企業家在本縣租賃、承包、流轉農民土地,發展服務業、加工業(采掘業除外),實現規模化種植,享受《中* * *縣委甕安縣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快工業經濟發展的意見》(翁黨發〔2009〕17號);《中* * *甕安縣委甕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大力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暫行規定》(翁黨發〔2009〕19號);《中* * *甕安縣委甕安縣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完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規定》(翁黨發〔2009〕20號);《甕安縣委甕安縣人民政府關於鼓勵投資甕安工業園區的規定》(14 [2065438]號);中* * *甕安縣委甕安縣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促進茶產業更好更快發展的意見(110號);《中* *甕安縣委辦公室甕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甕福發[2065 438+00]5號);《甕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甕福發〔2006〕15號)《甕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甕安府辦發[2065 438+00]204號);* * *甕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黔南監管分局甕安辦事處關於印發<甕安縣農村青年創業貸款實施細則(試行) >的通知》(甕安青年發〔2009〕1號);甕安縣婦女創業小額貸款實施方案等優惠政策。
2.入駐創業園的企業可以自建廠房,也可以租用政府提供的標準廠房。
(2)財政支持
從2011年度起,縣財政每年預算3000萬元建立“致富創業工程”基金,並逐年適度增長。主要用於創業園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化廠房、貸款貼息、獎補支持等。
(3)獎勵和支持
1,入駐公園類。在甕安工業園區設立2平方公裏的“返鄉農民工創業園”。入駐“返鄉農民工創業園”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5-2億元,就業20人以上,壹次性獎勵65438+萬元;固定資產投資200-500萬元,員工50人以上,壹次性獎勵2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500-100萬元,從業人員100人以上,壹次性獎勵5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10多萬元,從業人員200多人,壹次性獎勵10萬元。
2.種植。對流轉土地,除履行縣下達的種植獎勵扶持政策外,集中流轉土地100畝以上,專項種植項目(茶葉、核桃、金銀花等縣下達或項目解決的除外)持續經營5年以上。年度考核驗收後,生產扶持基金每100畝補助6萬元(其中:
3.服務業類。除縣對服務業的獎勵扶持政策外,凡壹次性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按第壹年實際納稅額給予壹次性點對點獎勵。
(四)小企業“孵化”機制
在創業園建設中,考慮到農民工創業資金不足、企業規模小等現實問題,為幫助返鄉農民工降低創業成本、降低創業風險、提高創業成功率,政府采取了“築巢引鳳”的方式,企業在創業園租用政府建設的標準廠房。第壹年租金全免,第二年至第四年租金分別按每平方米5元/月、10元/月、15元/月收取。第五年妳就準備退出,五年期滿就退出。租賃企業期滿後,可以購買政府建設的標準廠房,也可以選擇新址建設。
四、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委、縣政府成立了“萬名返鄉農民工致富創業”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返鄉農民工創業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領導小組在縣農村工作局下設辦公室,從縣招商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抽調人員負責返鄉農民工的規劃安排等日常工作。認真落實“壹把手”分管、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班子成員同等負責的責任領導制度。縣鄉兩級黨政領導和縣直有關部門領導要積極與返鄉創業農民工建立聯系,及時掌握情況,幫助返鄉創業農民工解決實際困難;縣返鄉農民工創業致富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返鄉農民工創業情況。
(2)加強協調,狠抓* * *。在縣域內,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要聯系和幫助“返鄉農民工創業”,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建立領導聯系制度。采取“壹幫壹”的形式,與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建立聯系幫扶制度。各包村單位要開展掛點幫扶活動,努力幫助返鄉農民工創業。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研究支持服務“創業致富工程”的具體措施,做好“創業致富工程”工作與部門工作的有機結合,形成社會各界高度關註* * *管理、各部門各司其職的創業致富氛圍。
(3)完善機制,嚴格獎懲。建立農民工返鄉創業信息登記制度,摸清返鄉創業農民工的數量、技能、創業願望,做好登記,有效掌握農民工返鄉創業動態。將鼓勵和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相關政策和任務落實情況納入鎮、部門效能建設並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縣委重大工作督導組、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要建立調度、督辦、通報制度,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獎勵扶持和園區小企業“孵化”機制考核兌現方案由縣“萬名返鄉農民工創業致富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另行制定。
五、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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