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其他國家挑起的戰爭,地質災害是我國最常見的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雖然沿海地區經常發生暴風雨、海嘯和臺風,但經過長時間的應急處理方法的創新、設備的改進和人們抗災意識的增強,這些災害的破壞性已經不如以前了。然而,此時壹些地區仍然面臨著地質災害的威脅,那就是地震。我們都知道,地震是壹種常見的地質活動,是我們生活的星球所固有的現象。以目前人類的科技,還無法阻止它的發生。
隨著建築施工能力的不斷提高,建築材料的不斷升級,地震預報等手段的進步,這種地質災害的風險略有下降,但作為我國人民,誰也不能忘記嚴重地震災害的嚴重後果。唐山、玉樹、汶川這些名字,我想大家都很熟悉。這些地方都遭受了嚴重的地震災害,當地人民也因為這些災害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無數無辜的人在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中喪生。汶川地震後,災區受損嚴重。八萬災民的銀行存貸款會不會到個人手裏?還是會交給國家?最後是怎麽處理的?其實這些問題的處理都有自己專有的具體方法,也壹定會處理得當。地震奪去了80,000人的生命,毀壞了無數人的財產。
2008年5月12日下午2點28分,四川汶川發生地震,毫無征兆。自唐山特大地震以來,這是中國又壹次極其嚴重的地震災害。許多來不及逃生的人被埋在廢墟中。有的人僥幸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有的人沒能堅持到那壹刻,有的人甚至在地震發生時才遇難。
汶川地震災區
根據後來的修正測量,這次地震的烈度高達8級,在中國近百年來第壹次在如此人口密集的地方發生如此嚴重的地震災害。到搜救活動結束,殘骸清理工作完成,據統計,冗余死亡6.9萬人,受傷3000人,失蹤1.7萬余人。這場地震災難奪走了太多的生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8000多億。
災難發生時,人們被摧毀,流離失所。許多孩子在這裏遇難,無數建築和交通設施倒塌。比起財產的損失,那些逝去的生命才是最珍貴的。逝者安息,活下來的人當然無比悲傷,但他們應該慶幸自己能活下來。但是,生活還是要繼續,即使面對再多的困難。除了災後重建和生活秩序的重建,人們最關心的是死者在銀行的資產處置問題。
眾所周知,銀行雖然是商業企業,但其盈利方式是特殊的。我們在存放財富的時候不需要向他們支付托管費,但是會獲得壹定的利息回報。其實我們和銀行是借貸關系。我們是債權人,銀行是借款人,利息就是他們付給我們的利息。所以我們在銀行的所有資產都是屬於儲戶自己的,這些財富的所有權不會輕易改變。
自然不會是大家想的那樣。這筆錢將被銀行挪用。只要是合法的個人財產,就受法律保護。所以銀行裏的財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只是單純的保本,產生收益。有人會想,如果財產的債權人(存款人)在那場災難中死亡,財產會怎麽樣?
災後“遺留問題”的處理方法
首先,第壹種是死者雖然死了,但是和他有血緣關系的人還活著,也就是這個財產的繼承人還活著,那麽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這些財產自然會屬於法定繼承人。還有壹種情況是死者生前沒有直接的法定繼承人,或者在這場災難中,法定繼承人壹起遇難,那麽需要獲得繼承權的人就可以爭取繼承這筆財富的權利。例如,壹筆昂貴的遺產可以由旁系血親繼承。我們不難想象,如果遇難者失去了所有直系血親或家庭成員,對這個家庭來說是多麽悲慘。當然,大家都希望這樣的事情根本不會發生。
這種情況下是絕對無法確定繼承人的。不能說任何旁系親友都可以隨便拿走別人的財富。這個鑒定過程非常復雜和嚴謹。完成這個過程需要大量的輔助材料,只需要大量的證明材料。這不是讓鑒定人為難,而是秉持對財產和死者的嚴謹態度。如果流程很簡單,自然會有很多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通過公開手段獲取利益。這是對法律的侮辱,也是對死者的侮辱。
這種災難來自意料之外,而人們從來沒有預料到這種經歷。自然大部分人在生前都沒有指定自己的繼承人,所以這樣的情況還是很多的,但是大家壹定要相信銀行部門的能力和法律的權威,沒有人會找不到其中的漏洞。也有辦法處理那些完全無人認領的銀行遺產。這些財富不會被銀行據為己有,而是被國家回收。首先,這些財富不會流入任何集體或個人企業手中。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這些財富就不會得到合理利用,只有將這些財富國有化,才不會偏向任何壹方。
標簽
汶川地震發生後,無數人的財產受到影響,受災區域極其廣泛。八萬受害者的銀行存款和貸款怎麽了?如果有繼承人或繼承人,財富會被合理合法地私人繼承。如果財富沒有被繼承,就會歸還給國家,國家會積極合理地使用財富,財富也是用於人民的福祉。
這類富國復歸後,都用於受災地區,有的用於重建,有的用於這壹地區的經濟恢復。簡而言之,所有這些“無主財富”都會去最需要的地方。汶川地震可以說是壹場毀滅性的災難,災後重建工作也十分艱巨,意義重大。國家也在這上面花了很多心血和精力。國家永遠最關心人民的生活和利益,只有人民的繁榮和幸福才是國家最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