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類別: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非住房類別:
1,退了,退了;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
4.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第二,流程
1.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時,單位會對職工是否符合提取條件進行初步核實,填寫《文山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並在表上蓋章。
2.職工持單位填寫的《文山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經中心審核同意取款的,向取款工作人員開具現金或轉賬支票,工作人員憑身份證到受委托銀行取款。
第三,金額
部分提取:
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職工及其配偶或者住房產權共有人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和住房租金, 且每位職工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80%(以個人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日即6月30日為準)。
完全撤回:
1,退了,退了;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戶口遷出文山州或定居國外的;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同時註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註:按上述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四,貸款
1,應用。貸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交所需的申請材料。
2.調查。受委托銀行應當對貸款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並對個人信用報告、家庭現有住房情況、首付比例、擔保是否充足、借款人收入負債情況等進行調查。
3.復習。管理中心根據受委托銀行的調查結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貸款的決定。
4.簽合同。受托銀行與所有貸款申請人和擔保人簽訂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5.保證。合同簽訂後,受委托銀行和所有貸款申請人、擔保人應按照貸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等擔保手續。
6.發放貸款。受托銀行支付資金。
新政策貸款手續費規定(未實施)
目前:公積金貸款相關費用主要集中在評估費和擔保服務費。據了解,這些中間費用壹般占公積金貸款總額的3‰~ 4‰,最高可達8‰。
改革後,取消了申請公積金貸款過程中的貸款保險、公證、評估等多項費用。
新政貸款金額變更(未實施)
目前文山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54.38+0.5萬元。
改革後:文山市暫未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如有變動將盡快更新。
貸款金額:
文山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54.38+0.5萬元。
貸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4。%
五年以上,4.5%
註: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貸款期限:
最長貸款期限為15年。貸款最長起止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或住房公積金質押擔保人的法定離婚或離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