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積金貸款貸不了是怎麽回事?
公積金政策益發地親民,手續越來越簡單,額度也在不斷的提高,總體來說,就是越來越優惠了,這對於以前購房者們來說可謂是最大的驚喜。可是,有的人公積金貸款貸不了是什麽回事?是不是沒有達到公積金的貸款條件呢?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呢?
1、壹般情況下,只有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的人才可享受公積金貸款政策,反之則不能享受公積金貸款地;
2、還有就是只有在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前須連續繳納公積金至少六個月,如果在繳納公積金期間出現時斷時續的情況,說明妳的還款能力有待質疑,要是發放貸款銀行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3、配偶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壹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除必須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歸還借款的才能外,沒有沒有還清的數額較大、也許影響住宅公積金借款歸還才能的別的債款。當職工有別的債款纏身時,再給予住宅公積金借款,危險就很大,違反了住宅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壹致。
不讓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怎麽辦
因購房者的原因不讓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應及時提供真實貸款資料或修補不良記錄,轉尋商業貸款;因開發商的原因不讓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在什麽情況下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出以下情況外,其他情況下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擴展資料:
罰則: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壹)未按照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的;
(二)未按照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外的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
(五)未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
(六)未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的;
(七)未按照規定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