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所有的保單都可以貸款。壹般來說,只有具有儲蓄性質的壽險、年金險、分紅險等人身保險合同才能申請保單貸款。
對於大部分健康險、短期意外險、醫療險來說,因為沒有現金價值或現金價值波動,所以沒有貸款功能。除了不具備現金價值,部分保險公司還規定,如果已經發生了保費豁免、減繳、保單墊付等情況,則不能申請保單貸款。
2.保單貸款只能由投保人本人辦理,不能委托他人辦理。辦理保單貸款時,壹定要出示身份證明和保險合同,有的保險公司還會要求投保人簽字確認。
3.保單抵押貸款的條件是:年齡25-55周歲;戶籍、工作、居住信息三項中有壹項需要在當地貸款;泰康、新華、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投保人正常繳費3年以上,繳費期間未停止繳費,1年內未發生投保人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壹)匯票、本票和支票。
(二)債券和存單。
(3)倉單和提單;
(四)可轉讓的基金份額和股權;
(五)可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6)現有和未來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質押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壹條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證書的,辦理質押登記時質押成立。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百四十二條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贖回日或者交付日先於主債權到期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贖回或者交付貨物,並與出質人約定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贖回的貨物。
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或者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出質登記時設立。
質押後,基金份額和股權不得轉讓,但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交存基金份額和股權轉讓所得價款。
第四百四十四條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出質登記時設立。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交存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質押知識產權的價款。
第四百四十五條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出質登記時設立。
應收賬款質押後不得轉讓,但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應收賬款轉讓所得的價款。
第四百四十六條權利質權除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第壹節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