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個公平高效的經濟體系中,對窮人的借貸必須有政府的引導政策或相應的財稅政策支持。如果銀行決心參與這樣的行動,銀行肯定會通過市場細分把這些貢獻留給中小銀行和社區銀行,這些銀行也會按照商業原則,主要支持窮人的創業和發展貸款需求。
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很多研究銀行業問題的專家都沒有找到“支持窮人比支持富人更劃算”的充分證據,但那些概念經濟學家卻把滿足貧困企業家和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問題上升到了“公平、正義和人人享有平等發展機會”的理論高度。
我們經常講結構調整,不僅指工業產品和所有制結構的調整,還包括收入結構和融資結構的調整。給窮人創業貸款,給中小企業足夠的融資支持,其實是調整收入結構和融資結構的具體行動。
在過去28年的改革開放實踐中,我們遇到了三個難以解決的矛盾:(1)中國整體經濟發展迅速,但全社會成員在財富分配中的收入極不平衡。
貧富差距有擴大的趨勢;(2)內生儲蓄過剩,表現為城鄉居民儲蓄超高增長(年均16%以上)和外匯儲備加速積累,與縣域經濟、中小企業特別是農村金融服務嚴重不足形成鮮明對比;(3)銀行體系自身改革進壹步加劇,系統性風險越來越低,但以流動性過剩為內容的低效經營越來越突出。
對於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壹些經濟學家簡單地將其歸結為壹種提法:“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使得各級政府的政策重點出現偏差。這顯然與現實不符。中國經濟處於轉型期,計劃經濟體制最大的弊端就是壓制市場,失去效率,社會成員都在走壹條貧困之路。在這樣壹個特定的背景下,“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提出其實是壹個歷史的進步,而這壹提法背後的含義就是“發展才是硬道理”。對於壹個經濟體來說,首先要做的就是發展經濟,做大國民收入的餡餅。越多的財富人可以參與分配,就越容易處理各方面的矛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效率優先是不可替代的基本規律,兼顧公平不是簡單的劫富濟貧,而是讓所有人都有進入市場、參與競爭的自由,即首先實現機會均等、機會公平。盡可能地杜絕不公平,就是要註意防止少數人在經濟運行中利用手中的權力不當得利,反對全社會各領域的腐敗和浪費,同時對社會弱勢群體在教育、就業、創業等方面的機會做出適當的制度安排。這才是公平的真正本質。
內生儲蓄相對過剩和銀行體系流動性過剩是兩個問題,壹分為二,壹分為二。它反映了中國金融體系在疏通儲蓄和投資循環方面存在的功能障礙。中國的融資體系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截至目前,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比例大致為10: 2,大量金融資源被銀行重新分配。在銀行體系中,工農中建四大行占絕對優勢。這四家銀行既有國有企業的制度缺陷,又因其龐大的分支網絡和復雜的業務層級,具有美國哈佛大學經濟學家萊本斯坦提出的“X-低效率”特征。比如從1998開始,監管層就把每年至少降低3個百分點的不良率作為考核各家銀行管理者的重要指標,而各家銀行普遍存在的情況就是信貸業務權力的收繳,貸款壞賬終身問責制也讓銀行基層行長樂於交出貸款權力。
工農中建四個業務層級(支行-二級分行-壹級分行-總行)的體系下,自然形成了兩種效應:壹是資金來源上的“虹吸效應”,即基層機構吸收的存款層層上交,集中到總行;二是信貸業務中的“牙膏擠出效應”,即基層分行的貸款權力越來越小,上級行上報的客戶貸款申請逐級審批解決。這兩種效應的結果就是大銀行的信貸業務效率越來越低,而流動性過剩越來越明顯。
現在,我們看到壹些大銀行提出要重視發展中小企業貸款業務,但是大銀行在這項業務上註定是失敗的。要想真正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必須構建新的制度平臺來解決。比如縣域經濟和農村借貸機構的審批可以放開,民間資本只要不吸收存款就可以自由設立小額貸款機構。再比如工農中建的縣以下支行,可以通過整體改制的方式交給地方政府,改造成地方社區銀行。
此外,為了配合信貸市場的改革,壹些經濟發達地區也可以嘗試設立場外交易市場,允許那些高成長性的企業發行在當地股票市場流通的股票,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便利,等等。
總之,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和融資問題並不難。關鍵在於能不能解放思想,拓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