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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王金武?

王金武是河南西峽的壹名貨運司機,他因維權而出名。2008年2月25日,他告訴《法制周刊》記者,“我是維權專家,我是被逼出來的。”由於成名的特殊性,成名後的光環並沒有給他帶來太多實質性的好處。“我不能靠這個發財,也不能靠這個維持家庭生活。反而惹了很多麻煩。但每次成功我都很開心,因為我維護了正義和法律。”正是這種簡單的成就感支撐著不迷茫的王金武。“維權是我的愛好。”他說。

這位原本普通的貨車司機,自走上維權之路與“高速公路三亂”現象作鬥爭以來,至今已代為投訴350起。他的成名更多的是因為維權成功,他的價值是因為無數次的失敗。

這個普通卡車司機的堅持,讓人隱約看到了堂吉訶德的悲劇風格。但是這個維權事業需要更多這樣的人。“我希望有更多的司機像我壹樣加入這場鬥爭。”這是王金武的決定。

承認死亡的人

不要被這張臉迷惑了:圓臉,濃眉,小眼睛,頭發有些稀疏。看起來老實巴交的王金武,在現實生活中是壹個拒絕接受死亡的人。找事情堅持到底,走維權之路,和他的性格有關系。

“我覺得我做的是公益事業。”他告訴《法制周刊》記者。2004年,王金武從壹家國企下崗,再就業時被要求35歲以下。已經超齡的他只能在當年6月和朋友合夥買了壹輛價值38萬元的重慶紅巖貨車。“當時借了65438+多萬,剩下的都是向親戚朋友借的。”

剛開始主要跑河南西峽、湖北、陜西之間的運輸。他還記得剛入行時的情形:“那時候我們幾乎天天被罰,縣裏被罰,刀刀見血——交警罰超限站,超限站被運管處罰。運管被處罰後,還有路政部門的處罰。最多的壹天,我的貨車在陜西被罰款1700,在湖北被罰款2000。”

“2005年,罰款達到45600元。我跑運輸兩年多,賺了110000元。”面對重罰,王金武既憤怒又無奈。

只學到初中壹年級的王金武,買了《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配套法律法規自學。之後,每次被罰款,王金武都搬出法律條文,看看罰款有沒有法律依據。無論“三亂”現象發生在哪裏,王金武都會保留證據,然後向有關部門投訴。

2005年3月,王金武的貨車在河南宜川同壹天被交警部門處罰了兩次,壹次300元,壹次400元,而且只開了壹張罰款的罰單,沒有開出處罰決定書。

王金武以程序不規範為由向伊川縣公安局提起行政復議。當地公安機關證實了王金武反映的情況。由於這壹事件,當地交警隊專門派代表到西峽縣向王金武道歉並退還罰款。首次維權成功後,王金武分別向陜西商州、湖北荊門、孝感的交通主管部門提交了行政復議,取得了令人鼓舞的結果。

在多次維權勝利後,王金武逐漸出名。省內外很多同事遇到罰款的問題,紛紛找他咨詢,或者幹脆委托他全權處理。

接受死亡原則的精神在王金武的代理案中表現得淋漓盡致。可以說,正是這種精神讓他壹次又壹次取得勝利。

“有壹次,在河南某縣,相關管理部門說我的車太長了,要罰款。我的車明明沒有違規,他們卻說有兩個證人的證言和指紋作為證據。“在法庭上,王要求證人出庭,但他沒有見到證人。宣判後,他不服氣。

“我自己跑到法院,想拿到卷宗。租壹輛摩托車,趕到60多公裏外的其中壹個所謂的證人家裏去核實。結果他的家人告訴他,證人在新疆工作。我要了電話號碼,打了電話。證人說根本沒有這回事,連手印和證詞都不知道。“王金武說,由於他的毅力,他能夠贏得最後的勝利。

占線代理

現在,王金武笑著說,他“已經成為壹名專業的維權代理人”。2006年後,他平均每天代理兩三起案件。" 2007年是交通罰款最嚴重的壹年."最忙的時候,他連續辦案三天三夜。“我必須逐壹研究各種法律法規,然後與代理人的案子核對。這是壹項非常艱苦的工作。”

直到現在,不會用鼠標的王金武買了壹臺復印機、壹臺電腦、壹個照相工具和其他他以前從未想過的東西。“每天應酬,收發信件,投訴,申請行政復議等。晚上。”

“各種費用,每年支出的成本將近3萬元。”王給記者算了壹筆賬。現在,他與合作夥伴的運輸業務也有所改善。"我現在有三輛車。"所以這麽大的代理成本基本都是他自己承擔。“代理商壹般都是免費的。但偶爾會有人給我交中介費,壹般是罰款的30%。”

為什麽要不惜壹切代價承擔這些本不該自己處理的麻煩?王金武告訴記者:“在我們這壹行,80%的司機借錢買車和運輸,都是為了養家糊口。我深知他們的難處。”他曾經看到壹個司機拿著相關部門開出的8000元罰單,當場哭了。

“所以我無法拒絕這些兄弟。他們希望有人幫助他們,所以我會盡力幫助他們。”走上維權之路後,王金武的生活和身體都發生了變化。他感覺身體不如以前了,經常頭暈。

他的生活不再平靜,每天的應酬讓他疲憊不堪。“經常有人打電話到我家威脅我,讓我註意安全。”甚至還有被投訴的有關部門的人親自去王家,給他幾千塊錢,讓他撤銷投訴或者推翻之前的證據。“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的每壹個投訴都有法律依據。”這是他的回答。

他的妻子多次懇求王金武不要再做這種令人不快的事情,但他不聽。“然後她就不說話了,知道我的脾氣。”

含淚的勝利者

2007年的最後壹天,王金武給自己做了壹個總結:從2005年3月開始,他這個普通的貨運司機,為同行投訴350公路“三亂”。

新年的第壹天,王金武收到了許多手機短信和貨運司機打來的電話。他們談論的還是抱怨高速公路“三亂”的話題。

根據國務院糾風辦、公安部、交通部在國務院的有關規定,高速公路“三亂”是指在高速公路上亂設站牌、亂罰款、亂收費的行為。盡管80%的維權案例都成功了,但王金武仍然“心在流血,眼在流淚”。

2007年2月15日,王金武組織470名西峽貨車車主聯名上書全國人大。聯名信列舉了三大問題: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不壹致,征收養路費的交通部門不提供基本的交通條件,道路運輸條例沒有法律依據。

2007年5月,王金武註冊了壹個維權網站,專門上傳偷拍的視頻、照片和罰款票據。每次上傳前,他都給罰款單位發傳真或快遞,於是很多問題都順利解決了。網站建立之初,每個帖子的點擊率高達5000。後來這個網站因為各種原因被關閉,王金武又花了3000元申請開通了“流量維權網”。

辯護者的困惑

卡車拉多少貨才算超載?我該聽交警部門的還是交通部門的?這是壹個困擾王金武的問題。

在貨車載重的確定上,交警部門和交通部門執行的是兩種不同的標準:交警部門根據車輛行駛證確定載重,交通部門根據車輛車軸確定載重。

他向《法制周刊》記者舉了壹個例子。三軸貨車,交警部門核發的行駛證上的載重是21噸。如果超過這個數,就會超載。雖然交通部門核發的營運牌照上也註明載重量為21噸,但養路費是按照30噸的標準收取的,比21噸的標準每月多收1萬元。也就是說,車主拉30噸貨物,交通部門認可,交警部門認為是超載。

令王金武困惑的是,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壹個問題。遵守公路法,但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貨車車主無利可圖,甚至虧損。

另外,各地對超載的處罰力度不壹,比較混亂。交通部規定,每軸載重10噸,6軸以上載重55噸。但河南、湖北、陜西三省有各自的規定。這就造成了多重標準,讓人無所適從。

2008年,王金武打算繼續將維權進行到底。“我從來沒有後悔過。只是希望以後司機在路上能跑得更順暢。希望更多的司機能站出來維權。我壹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采訪結束時,他表達了自己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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