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作物法
內容:每年二、五月份,作物歉收時,政府會給農民貸款和糧貸,每半年利息兩三分,分別隨夏秋稅歸還。
招聘法(也稱為豁免法)
內容:官方政府會雇人負責服務,而不是按戶輪流,不願意承擔服務的私人住戶會根據富裕程度繳納壹定的錢,這就是所謂的免役錢。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平方場平均稅法
內容:下令全國清理土地,核實土地所有者,並根據土壤質量將土地分為五等,作為征收土地稅的依據。
農田水利法
內容:鼓勵開墾土地和水利建設。水利建設費用由當地居民根據貧富水平出資,也可以向州縣政府貸款。
伊勢足協
內容:在東京建立電子商務,用錢買滯銷商品,然後在市場短缺的時候賣掉。
等損失法
內容:設置快遞員,掌握東南六路的生產情況和政府、朝廷的需求,按照“移貴用近易”的原則統壹收購運輸。
2、強軍的方法
北宋政府推行養兵政策,兵多,但良莠不齊。集權的軍事力量和更具防禦性的法律直接削弱了軍隊的戰鬥力。無知的士兵,不可捉摸的士兵,將軍的指揮受到太多的限制,他們的積極性無法充分發揮。士兵經常換崗,缺乏訓練,素質低下。
嘉寶方法
內容:將農村戶數編制,十戶為壹保,兩戶以上選擇壹戶為壹保,農閑時集中,接受軍訓。
切割藝術
內容:整頓湘軍和皇軍,規定士兵五十歲後必須退役。試兵,通不過皇軍者改為湘軍,通不過湘軍者改為市民。
孫子兵法(也稱為安置將軍的方法)
內容:廢除北宋初年制定的駐軍法,通過逐步普及的方式將各路駐軍劃分為若幹個單位,每個崗位設壹名中尉負責本單位部隊的訓練,以提高部隊素質。
馬匹保護法
內容:將原來由政府監管的牧馬改為由嘉寶家庭養馬。嘉寶家庭自願養馬,可以由政府監管,也可以自己出錢,還可以免壹些稅。很快就被廢除了,轉而采用人民放牧的制度。
軍事裝備監督法
內容:監督武器制造,嚴格管理,提高武器質量。
3、取學者之法
王安石在進行政治、經濟和軍事制度改革的同時,也十分註重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主要是為政治改革營造輿論。具體措施主要有三條:改革科舉制度、整頓國子監、任人唯賢。
改革科舉制度
內容:頒布了《貢桔法》,廢除了明經,而進士考試則以經學和謀略理論為主,並增加了法學科目。
三棚法:國子監實行三棚法制度,分為上、中、下三個班進行不同程度的教學。用學校的日常考試代替科舉,成績優異者可以不通過科舉直接為官;升經義局,編經學,編三經新義;設立武術、醫學、法律學院,培養專門人才。
唯才是舉。
重視中下層官員的提拔任用,使許多低級官員和下層文人得到施展才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