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銀行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融資持謹慎態度,因為大部分外商投資企業的營運中心在境外,銀行難以準確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而企業擁有的抵押品如廠房、機器設備等價值不高,變現能力不強,銀行難以提供大額融資。備用信用證,以其巨大的靈活性,簡便的操作性,日益成為外商投資企業重要的融資工具。
備用信用證(STANDBY L/C)的定義和種類
備用信用證是從美國發展起來的壹種以融通資金、保證債務為目的的金融工具。在十九世紀初,美國有關法例限制銀行辦理保函業務,然而隨著各項業務的發展,銀行確有為客戶提供保證業務的需要,因而產生了備用信用證。由此可見,備用信用證就是壹種銀行保函性質的支付承諾。備用信用證的種類很多,如履約保證備用信用證(PERFORMANCE STANDBY),預付款保證備用信用證(ADVANCE PAYMENT STANDBY)、融資保證備用信用證等(FINANCIAL STANDBY)。目前外商投資企業用以抵押人民幣貸款的備用信用證就屬於融資保證備用信用證。
用於融資保證的備用信用證與壹般信用證相比有何***同點和區別
用於融資保證的備用信用證與壹般信用證相比有如下***同點:
1. 均為跟單信用證,通過向開證銀行提交規定的單據進行索匯。
2. 二者都遵循UCP500條款。
另壹方面,二者又有很大的區別
1.備用信用證無需以貿易為依托,沒有物權的轉移;而壹般信用證需具有真實貿易背景,通過單據的傳遞達到物權的轉移。
2.備用信用證的受益人壹般為境內人民幣的貸款行,而普通信用證的受益人是貨物的出口商。
3.在索匯方式上,備用信用證的受益人(貸款行)在借款人未履約的情況下僅憑壹紙聲明即可向開證行索匯,而普通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開證行只有在收到受益人(出口商)提交單單壹致,單證壹致的單據時才會付款。
外資企業辦理備用信用證抵押貸款的好處
備用信用證抵押貸款是在美圓匯率持續堅挺、利率走高的背景下產生的。外資企業辦理備用信用證抵押貸款有以下好處:
充分利用國外母公司的信用資源獲得國內融資,手續簡便;
節約資金成本,避免匯率損失。
外匯管理局對備用信用證抵押貸款有無限制?
杜菁:外管局對這種業務是鼓勵的,因為可以降低中資銀行發放人民幣貸款的風險,提高銀行的資產質量。出具備用信用證的銀行限於境內外資銀行和境外外資銀行(國際權威評級機構穆迪或標準普爾A1或A+以上評級的外資銀行)。不過目前暫不允許中資企業辦理備用信用證抵押貸款業務。
目前對備用信用證的幣種限制
貨幣僅限於美元、歐元、港幣、英鎊、日元等8種貨幣。
在建行辦理備用信用證質押貸款需要的手續
在建行辦理備用信用證質押貸款的手續與壹般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相似,首先向建行提出申請,獲準後即可要求開證行將備用信用證開到建行,其格式必須是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見索即付的,包括對借款人人民幣債務本金及相關利息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等基本條件,壹般5---10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全部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