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外地人在合肥買房的條件
1,外地人在合肥買房,分兩種情況。
(2)壹個在非限行區(高新、經開、新站、濱湖。限制區域為:廬陽、蜀山、包河、瑤海)。如果需要貸款,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壹:合肥戶口,社保繳納壹年以上,納稅證明壹年以上。
(2)還有壹種方式是在限購區買房。需要憑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本市市區購買1套住房,但目前暫停購買第二套住房。無法提供合肥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可暫停在本市購買住房。
2.外地人在合肥買房的條件必須滿足壹年社保(查詢)或壹年納稅證明的要求。貸款首付為購房總價的30%,二套房首付60%。如果在非限購區域買房,可以貸款買房,也可以壹次性付款,視經濟情況而定。
二、合肥住房貸款限制政策2019
1,合肥市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異地貸款記錄,下同)的,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套購房貸款記錄的,首付比例為4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為50%。
2.合肥市購房限貸政策(2019)規定,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城鎮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的非城鎮戶籍居民家庭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市區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城鎮戶籍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3.對家庭名下已有兩套住房的,購買第三套住房時,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合肥住房限購政策
1,合肥住房限購政策只要是限制購房,避免惡意炒房,導致房價過快增長。目前具體政策內容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區已有1套住房的,可購買第二套住房,暫停購買第三套住房。在本市無房的外地戶籍家庭,可憑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暫緩購買第二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家庭,可暫緩在本市購房。
2.根據2018年10月2日發布的《關於進壹步促進合肥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暫停向市區(不含四縣壹市,下同)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3.合肥住房限購政策有效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宏觀調控房地產行業,使住房落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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