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天獅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天獅學院招生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天獅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天獅學院
2.學校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辦學層次: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
4.學校代碼:10859
5.學校地址:天津市武清開發區翠亨路128號
6.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天獅學院是由天獅集團投資,2008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學院原名天獅職業技術學院,7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1999,是天津市唯壹壹所民辦本科院校,其主管部門為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學校位於天津市武清區龍鳳河畔的“京津走廊”,占地面積3.2平方公裏,規劃建築面積265438+萬平方米。學校以本科教育為重點,適度發展專科教育,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教育,建設“產學研創新融合”的應用型大學。目前有8000多名全日制學生,還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攻讀學位和短期訪問的國際學生。學校以社會需求為牽引,以新工科為抓手,推動醫、經、管、文、藝協調發展,打造信息技術、生物工程等天津產業布局中的主導產業,同時開展社會健康產業、跨境電商產業等多學科專業布局。2020年該校自動化專業按“數字化義齒特色人才培訓班”招生(招生時按自動義齒智能制造方向招生)。該特色班由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醫學院、丹麥3Shape公司和華中怡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聯合創辦,是國內唯壹的國際合作“義齒智能制造”項目。
學院擁有先進的教學設施、雄厚的師資力量、健全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和較高的教育教學質量。學院積極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近年來,大學生素質逐年提高,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天津天獅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天津天獅學院領導小組下設的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費用
第六條天津天獅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共31個,其中生物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義齒智能制造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護理學、勞動與社會保障、電子商務、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動畫、藥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共13個專業,其中音樂表演招收聲樂(含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器樂(含鋼琴和古箏);此外,18專業按專業類別招生,分類如下:國際商務、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審計按“工商管理”招生;保險、金融專業按“金融”招生;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按照“食品科學與工程”招生;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專業按“電子信息類”招生;口腔醫學技術、康復治療專業按照“醫學技術”招生;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和產品設計專業按照“設計學”招生。考生在填報我校專業誌願時可填報相應專業(專業類別)。
第七條天津天獅學院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分省份、分專業進行規劃。並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送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學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主要用於生源質量控制和同分考生招生。在招生過程中,使用預留計劃需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高職專業不預留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院嚴格執行天津市物價局核定的民辦高校收費標準。高職專業學費標準為:普通類專業10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2000元/年;本科專業學費標準:生物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食品科學與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信息類20500元/生?在,勞動與社會保障、中文國際教育、電子商務、工商管理和金融分別為1.7萬元/生?年,護理、藥學和醫學技術為2.25萬元/生?年自動化(智能義齒制造方向)24600元/生?年,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動畫和設計專業為25500元/生。幾年。住宿費標準為2500元/年。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時間表或學校發布的新生註冊說明。如果今年政府調整收費標準,以政府制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條天津天獅學院的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中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本人自覺接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壹條院校為實行“平行誌願”的省市,錄取考生執行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對於實行“順序誌願”的省市,以第壹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如果第壹誌願考生的檔案不足,則錄取第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二條學院安排專業時,從高分到低分,參照考生所報專業誌願順序(各專業分數相同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比較,分數最高者優先錄取)。如果考生的分數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的錄取分數,就要看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的錄取分數,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轉入未完成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被辭退。專業誌願者沒有等級之分。護理、藥學和醫學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收有專業誌願的考生。
對於江蘇省考生,根據江蘇省錄取辦法和我校情況,江蘇省考生投檔後排序規則采用“先分數後排名”的錄取方式。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對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山東、海南省考生,執行2020年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山東、海南省招生錄取工作方案有關規定。我校在上述六省市招生專業(類)對考試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以各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和我校官網公示為準。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以專業、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省控分數線時的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文化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在安排專業時,學院將根據當地招生部門提供的分數進行招生,並參考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原則與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錄取規定相沖突的,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四條學院各專業招生對考生不設性別限制,政策加分考生錄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核。不符合標準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指導和通知。
第十六條學院所有非英語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授課,少數民族語言考生應認真填報。
第十七條所有被天津天獅學院錄取的學生將通過郵寄方式發送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本學院為民辦高校,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戶籍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九條新生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到學校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應征入伍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條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初審後予以學籍註冊。如發現學生在復核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將取消其復核資格,並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上報學生所在省級招生辦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將配合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壹條按專業類別錄取的學生,第壹學年在所屬學院按專業類別進行培養,不分專業。第壹學年結束時,應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在各自的專業類別中選擇專業。申請轉學至HKUST和重大分流的學生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時,學校按《天津天獅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管理;根據人才培養計劃培養學生。
第二十三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的,授予天津天獅學院本科、高職畢業證書。符合《天津天獅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暫行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對於因招聘機構或個人欺騙考生及其家長而造成的傷害,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天獅學院2020年本科、高職招生。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天津天獅學院此前所有關於本科、高職招生的政策規定壹律廢止。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天獅學院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依據,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由天津天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報名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
聯系電話:022-82113117;022—82136122
招生辦電子郵箱:tianshizhaoban @ 126.com
招聘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天獅招生
學院地址:天津市武清開發區翠亨路128號。
郵政編碼: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