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21年6月存款利率改革以來,農商行幾乎不可能通過高息來增加客戶粘性。有業內人士認為,存款利率改革有利於銀行降低零售存款利率,降低負債端資金成本,促進銀行緩解息差壓力。但由於多元化負債能力弱等客觀條件,農村商業銀行在降低負債成本方面仍面臨挑戰。
2.目前,農村商業銀行的債務管理涵蓋了從高成本存款向低成本存款轉變的重要目標。長期“貼息”“送禮”無異於飲鴆止渴。1952年,天津市第壹家農村信用社在天津南郊白塘口村成立,標誌著天津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誕生。歷經近60年的風雨,已形成遍布天津城鄉的商業服務網絡。進入20世紀以來,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加速。自2005年6月起,天津農村合作銀行和12個具有統壹法人資格的區縣信用社相繼成立,實現了由三級法人向兩級法人治理體制的轉變。2007年,天津濱海農商行由塘沽、漢沽、大港三家原機構組建。2010年6月,天津農村商業銀行在天津農村合作銀行和其他九個區縣信用社的基礎上重組成立。天津農商銀行註冊資本70億元,實行壹級法人、統壹核算、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管理體制。
3.截至2011年末,天津農商銀行各項存款余額1217億元,各項貸款余額7710億元,不良貸款率2.5%;營業收入48.5億元,評估前利潤29.6億元。撥備覆蓋率達到65,438+065.5%,每股凈資產達到65,438+0.38元。天津農商銀行漢沽支行違規發放貸款被罰30萬。
1.天津農村商業銀行的正式開業,標誌著天津農村信用社的徹底改革。有著近60年歷史的“農信社”正式退出歷史舞臺,將成為天津服務“三農”和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金融力量,為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民增收、農村社會穩定和有效解決天津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發揮積極作用。
2.同時,與原天津農信社系統相比,新成立的天津農商銀行由市、區縣兩級法人管理體制變為統壹法人,法人機構由原來的10個變為1個,實行壹級法人、統壹核算、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管理體制,提高了法人機構集中度,增強了抗風險能力。據了解,在改制重組基礎上新組建的天津農商銀行已突破千億元大關,達到6543.8+0064.44億元,成為具有壹定規模的地方金融機構,有效增強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