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款能力。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乘以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還款額總額乘以貸款年限(月)。
2.房價。貸款金額=房價乘以貸款比例。
3.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本人使用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本人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貸款時正常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本人或配偶在申請貸款時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4.最高貸款限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天津市的具體情況,設定了貸款的最高限額。
具體到購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額度,首套住房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且不低於2萬元;第二套住房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且不低於2萬元。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天津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開立公積金賬戶壹年以上且在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前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單位不欠;
2.本人沒有未償還的公積金(組合)貸款;
3.本人及配偶信用狀況良好;
4.員工購買、建造、翻新和大修自己的房屋。
綜上所述,根據2016,16年2月30日實施的新政策,天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再以個人為單位,而是以家庭為單位。住房公積金貸款僅限於首次購房或第二次購房,不能用於第三次購房。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壹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編制和執行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錄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
(四)批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執行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