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應當根據其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的差額 計算確認減值損失。
1.商業銀行貸款減值損失的計量
根據本準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對貸款進行減值測試,應根據本銀行的實際情況分為單項金額重大和非重大的貸款。對單項金額重大的貸款,應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貸款,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者將其包含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貸款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單獨測試未發生減值的貸款,也應當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貸款組合中再進行減值測試。
商業銀行進行貸款減值測試時,可以根據自身管理水平和業務特點,確定單項金額重大貸款的標準。比如,可以將本金大於或等於壹定金額的貸款作為單項金額重大的貸款,此標準以下的貸款屬於單項金額非重大的貸款。單項金額重大貸款的標準壹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商業銀行對於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貸款,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應當計算資產負債表日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通常以初始確認時確定的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該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貸款減值損失。
商業銀行采用組合方式對貸款進行減值測試的,可以根據自身風險管理模式和數據支持程度,選擇合理的方法確認和計量減值損失。
2.壹般企業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對於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應當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對於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也可以與經單獨測試後未減值的應收款項壹起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劃分為若幹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余額的壹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根據應收款項組合余額的壹定比例計算確定的壞賬準備,應當反映各項目實際發生的減值損失,即各項組合的賬面價值超過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金額。
企業應當根據以前年度與之相同或相類似的、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的實際損失率為基礎,結合現時情況確定本期各項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據此計算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損失的計量,比照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損失計量的相關規定處理。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分析判斷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否發生減值,應當註重該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是否持續下降。通常情況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後,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於非暫時性的,可以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生減值, 應當確認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在確認減值損失時,應當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壹並轉出,計入減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