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中: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要在工作地臺州連續十二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改革後: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異地互認: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臺州市尚未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執行,詳情如下:
1、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2、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且當前正常繳存公積金;
4、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在臺州市區域內購建自住住房;
6、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信用良好;
二、臺州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到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領取並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填寫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後,出示貸款申請材料及證件交於工作人員。
3、工作人員對借款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就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進行面談,形成面談記錄。
4、雙方初步確定貸款額度、期限等信息後,工作人員將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貸款事項,作出是否準予決定。
5、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借款人在規定時間內到受托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6、貸款合同簽訂後,受托銀行將借款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開設的結算帳戶內。
三、臺州公積金貸款材料:
1、購房合同
2、購房首套預付款不低於總房價30%的發票(二套預付款不低於總房價的60%)
3、貸款申請人在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開戶的存折或卡
4、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
5、結婚證
6、戶口簿
7、房產公司出具的貸款聯系書
註:貸款申請人如果是單身,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狀況證明。
四、近日出臺《關於調整臺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如下:從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按首套房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壹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且已結清的。
目前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已結清的,視作首套房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目前還有壹筆商業住房貸款未結清的,按首套房利率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有兩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且已結清的。
目前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已結清的,按首套房利率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目前還有壹筆未結清的商業住房貸款的,按二套房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60%。通知明確,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且已結清,可作為首套房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目前仍有兩筆及以上商業住房貸款未結清的,不能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