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蘇州購房政策2019解讀
1、蘇州在全市範圍內實行了分區限購,限購區域5區2市:姑蘇、相城、吳中、虎丘、吳江、昆山、太倉。不限購2市:張家港、常熟。
2、非蘇州籍購房者,首套首付30%。二套首付50%,社保需連續繳滿2年,而且個稅繳滿1年。
3、既認貸又認房,只要名下有房產,而且貸款已還清,或是名下無房產,但是有貸款記錄的,均算是二套房,首付需要50%,對第三套房繼續停貸。
二、蘇州購房資格2019
1、基本限購政策
目前蘇州限購政策依然實行2016年10月4日發布的基本規定:
①非本市戶籍居民購買第1套住房時,要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
②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③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其中第①條規定從2019年7月25日起調整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蘇州市區、昆山市、太倉市範圍內購買第1套住房時,要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市範圍內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
2、限購升級政策
目前,只有相城區升級了限購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相城區自2018年11月1日起試行積分購房政策,參照《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中積分入戶的做法,將積分納入非蘇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相城區購買商品住房的資格審查條件,暫停對申請人積分小於600分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不限制。
三、蘇州購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1、辦理公積金貸款
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倍。
借款申請人及***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限額為45萬元。
2、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可貸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6倍。
借款申請人及***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限額為5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限額為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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