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細則》
第十條?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為借款人(含參與可貸額度計算的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次);
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借款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6(次)。
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654.38+0萬元的,按654.38+0萬元計算;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貸額度最高可達3萬元。
第十壹條?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
1.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有兩個及以上貸款申請人和* * *貸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如果只有貸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2.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有兩個及以上貸款申請人和* * *貸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如果只有貸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3.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邢弢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款不超過165438+萬元的,最高貸款額度為住房總價款的80%。
(2)不超過房屋總價款與已付首付款的差額。
(3)月還款額(等額本息還款計算的本息)不得超過借款人與* * *參與計算可貸金額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第八條、第十壹條所稱房屋總價款,包括購房合同(協議)約定並計入房屋總價款的精裝修、閣樓等價款。
擴展數據:
蘇州公積金貸款期限:
《蘇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細則》
第十三條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新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2)現有成套住房、住房建造和住房裝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現有成套住房貸款期限不超過所購住房剩余使用年限。
參考資料:
蘇州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修訂《蘇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