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有各類未結清的職工住房貸款,貸款銀行已與中心簽約。
2.處理過程
(與中心系統相連的銀行)——員工攜帶材料到貸款銀行申請業務→工作人員審核材料→進入系統進行業務處理(與中心系統不相連的銀行)——員工攜帶材料到貸款銀行申請業務→工作人員審核材料。
與職工簽訂償還住房貸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紙質協議→職工持上述材料到公積金大廳申請→中心工作人員審核材料,進入系統辦理業務。
3、提取人員、配偶、直系親屬同壹戶口簿(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
4、所需材料
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省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銀行貸款合同原件(公積金貸款無需提供);
3.銀行指定用於扣還貸款的存折(卡)原件。4.申請還款委托的員工不是借款人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
擴展數據:
1.如果壹個家庭中有多人需要簽訂同壹筆還貸委托取款業務,應同時在場;
2.本協議自簽訂次月起生效,中心將於每月6月18、26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提取,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指定的扣款銀行賬戶。請不要在委托日前後辦理公積金轉移、變更委托、解除委托等手續;
3.客戶有多套住房貸款的,只能委托其中壹套,公積金貸款必須優先;?
4.委托貸款還款期間,員工不得參與另壹筆住房貸款的委托貸款還款或辦理櫃臺支取。
5.客戶公積金賬戶余額未達到規定留存額的,暫停還貸委托支取;
6.貸款還款委托提取期間,客戶公積金賬戶被註銷的,自動停止為其提取公積金;
7.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按照最新工資基數(不含新職工補貼)保留至少壹個月的繳存額。
8.如果職工已簽訂還款委托協議,提前還清住房貸款後近期需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為確保有足夠余額,請在還清貸款後的次月在公積金中心發起還款委托提取日(每月18天,遇節假日順延)前,到原經辦網點辦理解除還款委托協議手續。
參考資料:
蘇州公積金中心:貸款還款委托、提取、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