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建金發〔2015〕6號
各設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楊淩示範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根據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精神,現就開展全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業務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異地貸款實施範圍
異地貸款實施範圍包括全省10個設區市和楊淩示範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
二、異地貸款條件
(壹)在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地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賬戶狀態正常的職工,在省內繳存地所轄範圍以外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時,可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貸款地中心)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
(二)異地貸款的資格認定、審批要件、貸款額度、貸款年限等,執行貸款地中心的相關規定。
(三)職工不能同時分別向繳存地中心和貸款地中心申請兩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繳存地中心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還款期內不能再申請辦理異地貸款。
三、異地貸款辦理流程
(壹)貸款地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壹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向繳存地中心提交《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見附表1)。繳存地中心根據《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授權,對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異地貸款標註,暫時凍結其他使用申請,並向申請人出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異地購房)》(見附表2)。
(三)借款申請人持《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異地購房)》、《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和貸款地中心規定的材料,向貸款地中心或其受托經辦銀行提交申請。
(四)貸款地中心受理並審核。貸款地中心通過繳存地中心住房公積金網絡查詢系統和職工提供的貸款材料核實職工信息,必要時可委托繳存地中心協助有關資信調查,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核,最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給予貸款的決定。經審核同意貸款的,按貸款地中心貸款流程辦理貸款手續,並將辦結情況反饋繳存地中心;審核未通過的,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借款申請人和繳存地中心,繳存地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對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解除異地貸款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