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保險覆蓋面是3.5%逐年遞增,
安全和財富的雙重保護
史聖金悅是壹份現金價值和年度保險額雙重增長的終身壽險。繳費滿壹定年限後,現金價值開始以3.5%左右的增速逐年遞增,可增至終身。時間越長,現金價值越高,長期保障保單的財富價值。
在保額方面,從第二個保單年度開始,每年的保額在上年的基礎上增加3.5%。若被保險人不幸身故或全殘,按年保額、現金價值和已繳保費的比例給付保險金,有效抵禦人身風險。
(02)
雙重保險延長了成長周期,
實現智慧傳承
史聖·金悅支持設立雙重保險人。例如,父母中的壹人和孩子都投保了,這可以延長每年保險金額和史聖金悅當前價格的增長周期。在需要繼承的時候,可以通過將雙被保險人改為單被保險人的壹系列操作,將這種鎖定增長的保單傳遞給子女,讓愛情和財富智慧得以延續。
(03)
支持政策性貸款,
更容易為緊急情況做好準備
史聖金悅還支持保單貸款功能,最高可貸現金價值80%。隨著現金價值的不斷增長,保單貸款的金額也在增加,幫助客戶在緊急情況下應對緊急的資金需求。
史聖金悅的推出,是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積極踐行“保險姓保”,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提升產品供給能力,構建多層次產品體系的重要舉措。
目前,為響應健康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充分發揮保險保障功能,以“產品+服務”為核心,不斷創新升級,形成了以“高端健康醫療、居家養老、健康管理”為經,以“禦享、富足、智慧、富足”為緯的產品體系。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表示,未來公司將堅持以人為中心,深化“產品+”戰略,不斷豐富保險產品供給,以有溫度的保險和服務打造“省心、省時、省錢”的體驗,為人民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重要提示:
(1)平安繁榮終身壽險簡稱繁榮昌盛(主險)。
(2)史聖金悅年保額=基本保險金額× (1+3.5%)(保單年度-1)。史聖金悅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按史聖金悅18周歲前繳納的保費和史聖金悅的現金價值大額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不按年保額給付;18-40歲/41-60歲/61歲身故/全殘,分別按照史聖金悅繳納保費的160%/140%/120%、金悅現金價值和當年。詳見保險條款。若本主險合同中有兩個被保險人,若任何壹個被保險人先身故或全殘,我們不承擔給付本主險合同中身故或全殘保險金的責任,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在最後壹個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後給付。兩個被保險人同時身故或者全殘,或者無法確定先後順序的,分別計算兩個被保險人的身故或者全殘保險金,按照計算出的兩者的較大值給付身故或者全殘保險金。
③繳費到期壹定時間後,現金價值年增長率約為3.5%,具體時間因繳費年限和被保險人年齡而異,從最早繳費到期後的1年到最近繳費到期後的15年不等。
(4)史聖金悅可選擇兩位被保險人,兩位被保險人由您我雙方在投保時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本主險合同有兩個被保險人的,本主險合同的保險期間自本主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後壹個被保險人死亡時止。在本主險合同滿7個保單周年且本主險合同繳費期限已滿,且雙方被保險人均健在的情況下,您可以向我們申請減少壹名被保險人。如果我們批準,我們將在批準表格上註明保留的被保險人。
⑤本文所指的情況是父親或母親A為被保險人,兩代父母(父親或母親A和孩子B)約定在盛世作為被保險人。當父親或母親A作為被保險人生活,孩子B達到18周歲時,父親或母親A可以選擇將孩子B變更為被保險人,並將保單傳給孩子。
⑥保單貸款必須符合史聖金悅保單貸款的規定和限制。詳見保險條款。
⑦本信息包含的內容僅用於您對保險條款的理解。在某些情況下,我們不負責支付保險金。具體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合同終止等內容見保險條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應當對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標的的保險。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護,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法律認可的利益。
第十三條投保人要求保險,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明確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加條件或者期限。
第十四條保險合同訂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支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